盛一伦解约为何会搞上官司 盛一伦解约经济公司其中的内幕曝光
盛一伦解约参加经纪公司安排的多项演艺活动及电视剧,此后却无故被拖欠片酬,几经催要,公司仅支付743余万元,不仅与此前合同约定的片酬不符,还未经其同意私自更换经纪人。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演员盛一伦于近日将东家北京乐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片酬1051.5万元。据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盛一伦起诉称,2015年6月,其与北京乐享星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艺人经纪合同》,约定公司在收到其参加演艺活动、第三方支付的相应款项后,扣除服装、化妆、造型、交通、住宿等成本及应缴税款后一个月内,按照约定比例分成支付其片酬。
2015年9月,公司更名为北京乐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漾影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