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己之矛攻己之盾-以己之矛攻己之盾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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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己之矛攻己之盾-以己之矛攻己之盾何如

以己之矛攻己之盾-以己之矛攻己之盾何如

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足协做不到!为什么我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事情还得从张琳芃转会到上海海港这件事说起,在这次转会过程中又诞生了中国足球一个新鲜事物——合同平移

原本这样的规定是没有问题的(2020年就有了),但是足协一直在倡议减薪,球员年薪不得超过500万,包括国脚级别的球员(以前还能往上浮动20%)。而张琳芃在广州队的年薪明显超过了500万,大概在1000万左右(可能还要更高),属于金元时代最后一批受益球员。

按理说,张琳芃这种“大佬球员”早就挣得盆满钵满了,在职业生涯的晚期年薪降到500万也没啥损失,但是上海海港为了得到张琳芃,不惜发动“合同平移”这个大招。也就是说,张琳芃转会到上海海港之后,依旧享有1000万年薪的超级待遇,超过了足协的相关规定。

是不是感觉非常矛盾?足协是用自己的矛在攻自己的盾啊,说限薪的是他,说区别对待的还是他,反正“最终解释权”在足协手里,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咯。

我换一种思路给大家解释一下:如果A俱乐部响应足协号召,给一名国脚的年薪降到了500万;但是B俱乐部为了得到这名球员,不惜发动了“合同平移”,该球员肯定选择B俱乐部;然后以A俱乐部欠薪为由向足协申请自由身离队,这样B俱乐部也省了一笔转会费,刚好用在该球员的待遇上。整件事情中,只有A俱乐部受到了损失,B俱乐部与球员都是既得利益者。

据多名记者透露,足协很快就会废除这个“合同平移”的条例,张琳芃应该就是最后一个受益者,所以我们以后都可以称呼它为“张琳芃条例”。不得不说,“张琳芃条例”惊呆了所有人,中国足球再次打破了我们对他的看法,然而事已至此,说多了也没有意义。

但是为什么每次发生这种事情,上海海港都是受益的一方呢?我们广大球迷非常想问一下足协,难道中超就一家俱乐部的利益需要照顾,其他俱乐部就活该遭受损失吗。

PS:上面这幅图片用了几年都还没有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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