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的认识-民主与法制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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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的认识-民主与法制的认识

民主法治的认识-民主与法制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概念的提出和形成有一个过程。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2021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中,“全过程民主”被明确写入这“一法一规则”。

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又特别提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其中加入了“人民”二字。

2021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同时进一步强调: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习近平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色和优势的新概括、新论断、新要求。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之进行描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新的表述,但它是从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这个概念的,不能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来谈“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和外延十分丰富,既包括国体和政体的实践性,又包括民主的具体实施过程;既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彼此贯通,又包括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链条。

笔者认为,当前,要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注意几个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首先,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民主的主体要“全”,必须将“全体人民”都纳入民主过程,要特别注重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参与渠道的问题;二是参与的内容要“全”,人民尽可能参与国家政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公共事务,大到国家的立法,小到邻里之间的鸡毛蒜皮,都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加以解决;三是覆盖的范围要“全”,要构建环节完整的民主体系,实现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从立法、行政到社会生活,从中央、地方到基层,都要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民主制度;四是民主的流程要“全”,既要重视民主选举,也要重视选举后的治理,要形成民主程序上的闭环,不能像西方式民主那样“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髓,就在这个“全”字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第二,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性是民主的内在要求。从字面本身,这个概念集中在“全过程”上,意味着民主程序上不断链,民主时间上不间歇。我国的全“过程”民主是在人民民主前面加上“过程”两字,强调民主的“过程性。”“全过程民主是人民民主的鲜明特点。表明民主不仅是程序式民主,更是实质民主,不仅限于民主决策程序,更关注其结果。从国家治理的过程来讲,中国的全“过程”民主的“过程”是一个合作治理的过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强调共治共建共享;西方式民主的“过程”则是一个零和博弈的过程,不同政治力量相互较劲,各不相让。合作治理追求的是共识,形成的是最大公约数;零和博弈追求的是一己私利,导致的往往是社会撕裂,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利益遭到忽视。全过程的民主意味着民主的所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意味着每一种民主制度都有完整的过程,都是不断发展完善的民主。全过程的民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过程。它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要求从制度上和实际运行上保证民主要体现到从选举到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实现全链条化,防止出现只重视选举过程而不重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过程的问题。

第三,它是全过程“人民” 民主。“人民” 是全过程民主的主体和精髓,全过程民主离开了“人民” 二字,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的全过程民主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参与式民主,具有极大的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的核心要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应然延伸。以人民为中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核心。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民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同时“人民”民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西方式民主的重要特征。中国的民主渠道旨在不断了解‘人民想要什么’和‘政府需要做什么’。中国政府希望更多地听取人民的意見并由人民监督措施的执行,与许多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更贴近人民的现实和利益,不仅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民主实践之中,并尽可能参与到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具体而言,有两个要求:一是“一切为了人民”,要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一切依靠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都能参与的一种民主形态。

第四,它是全过程人民“ 民主。”民主,代表着由人民统治。指的是人民所享有的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或对国事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只有资产阶级的民主,没有无产阶级的民主。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民既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又必须遵守社会主义纪律。全过程民主不但着眼于丰富和充实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譬如协商民主、基层民主等,而且更要与时俱进,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需要,创新活动内容和实践途径。全过程民主的要义在于,要让人民群众亲身参与到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过程中,切实保障其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管理的当家作主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正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也是民精神的真正体现。那么,什么样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其实只有两条标准——人民是否滿意和人民是否信任政府。全过程人民“ 民主”,其过程是听取每个人意见,目的是找到最大公约数,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即公共利益办,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

第五,它是高品质的人民民主。民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为群众、为劳动者服务的民主。之所以说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是因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同时,人民民主具体地、生动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我国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五个环节扩大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反映了全过程民主的具体形式。而全过程人民民主涵盖人民民主,是全过程的民主,是人民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是人民民主的拓展和延伸,是高层次、高品质的人民民主,不仅有效防止了西方民主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既保证了人民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保证了人民在民主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再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国已经有完整的制度体系和参与实践。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国家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既保证人民进行广泛政治参与、充分表达政治意愿,推动了人民当家作主不断落实;更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作者:张天科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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