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海绵城市、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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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海绵城市、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名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金华市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机制、明确海绵城市管控要求、建立长效运维机制3个方面入选。

金华地处钱塘江、瓯江、椒江三江源头,是典型的微丘地貌区,也是国内较早探索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城市之一,早在2013年就建设了以燕尾洲公园为代表的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2016年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以来,从制度保障、规划设计、示范带动、协同治理等方面着手,将海绵理念融入城市建设改造,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的“金华模式”。

2022年,金华入选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找准绿色低碳发展的切入点,立体化、多维度实施“2531”行动。以“2”大示范目标为主线,围绕核心问题梳理出“5”条实施路径,打造“3”个特色鲜明的示范片区,全域谋划系统推进“三库三溪”、金华江治理二期、市区再生水利用等100余个示范项目落地,全面优化“流域”洪涝安全格局,提升“城市”雨洪管理水平,完善水循环“设施”体系,持续改善“社区”人居环境。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市调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加大我市海绵示范工作的推进和协调力度。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增挂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牌子,并成立由财政、建设、资规、水利、城投等部门为成员的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加强市区联动,各区建立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辖区内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工作,市区两级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2024年3月1日,《金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实现了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跨越。《条例》是浙江省首部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同时,我市还颁布了《金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金华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验收管理办法》《金华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等5项政策制度,制定了《金华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导则》《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技术导则》等7项技术标准,为项目管控提供完备的技术支撑。

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金华摸索出海绵城市地方实施路径,确立了“三化”建设技术线路。一是坚持本土化展现特色,根据本地的气候特征、土壤地质、地下水位等条件,编制了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图集、植物选型配置技术导则。积极选用河卵石等本土建材、鸢尾花等乡土植物、多孔砖雨水口等特色工艺,推动海绵城市技术的守正创新。二是坚持实用化服务民生,在“污水零直排”、老旧小区改造中,融合海绵城市理念,植入草石沟、透水铺装、生态停车位等设施,改良雨水径流组织,既节约了工程投资、缩短施工周期,又解决了停车难、雨天积水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1803个、老旧小区改造480个。三是坚持美净化增添韵味,通过绿地“微下沉”空间地形营造,单体树池串珠成链,雨水花箱傅粉施朱等技术措施,兼顾雨水控制与景观效果。打造出铁路文化公园、浙师大老生活区、东市南街等一批深受市民喜爱的优秀项目。

金华海绵城市示范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市区三江防洪堤已全面达到规划标准,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100%,固定排涝站和移动排涝能力合计达21.4万m³/h,年雨水利用量比示范前增加了30余万吨,建成区面积的44.43%已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的目标,在2022年度绩效考核中取得A等。

“微丘水乡,山水共融”,金华将不断探索和完善具有地域特色的技术体系、体制机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打造生态文明“重要窗口”贡献更多金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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