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干部四种意识_党员干部要增强四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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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干部四种意识_党员干部要增强四种意识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做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基层党员干部身处一线,是具体工作落实者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步,每天都同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群众对这些党员干部工作的形象看得很清楚、很真切,笔者认为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要强化“四种意识”。

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全会提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作为乡镇干部,必须把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前提,要主动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党章党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十八大以来党的重要理论成果,与党中央同心同德;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同各种错误言行作斗争,时时处处维护大局,维护党的利益。

强化宗旨意识。全会强调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乡镇干部要带头强化这一宗旨,从源头上解决“为谁服务”和“怎样服务”的问题,要时刻将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诚解决群众疾苦。更要多深入困难较多的地方,解决群众最急、最盼、最难、最忧的具体问题,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强化责任意识。古语有云:“不患无策,只怕无心。”责任意识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个人的工作干得好不好,关键在于他有没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不能一如既往地履行自己肩上的责任。作为党员干部要做到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起改革、发展、稳定的重任,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以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应做之事,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树立“收获不必在我”的境界,既要做播种者,又要做施肥人,把心思集中到“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在“能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始终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真正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促跨越的主心骨,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均衡发展。

强化自律意识。作为党员干部要把党规党纪放在心上,秉公、为民、依法、廉洁行使权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制度这条“红线”,不碰纪律这条“”,不触法律这条“高压线”;要正确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以钉钉子的精神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经常对照廉政准则照镜子,算好人生政治账、家庭账、名誉账、自由账,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服务人民,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做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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