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肚子能停应急车道吗-应急车道换备胎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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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一起交通事件,关于山东临沂的一位大巴车司机,因为乘客拉肚子,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结果被罚款200元,还记了12分。
他不服气,将交管部门告上了法院。
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老刘,他是一名大巴车司机,平时靠跑车养家糊口。事发当天,老刘驾驶着一辆大巴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车上有几十名乘客,其中有一位叫李某某的乘客突然感到肚子疼痛难忍,嚷嚷着要下车上厕所。
老刘知道高速公路不能随便停车,他希望乘客再忍忍,直到下一个服务区再下车。但李某某实在忍不住了,周围的乘客也出声让老刘停一下,说大家都能等得住。
当他看到乘客的痛苦表情时,他的心软了。他知道乘客非常需要去厕所。
他观察了后方没有来车之后,便将车辆临时停在了应急车道上,还嘱咐乘客千万注意安全,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面解决。李某马上下车去了草丛里。
可是老刘没有想到的是,在李某某刚刚方便完上车准备离开的时候,恰巧来检查。
一看到应急车道上放着一辆车,没有发生任何故障或者事故的迹象,确定老刘是没在紧急情况下占用了车道,就罚了老刘200元,记了12分。
老刘觉得很委屈,他解释说他是因为乘客拉肚子才停在应急车道上的,并且只是临时停靠,并没有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他解释自己的情况确实很紧急,但是不管那么多,说他违反交通法规,一定要进行处罚,记了老刘12分。
- 按照《条例》第28条规定来说,要是不见了、坏了、过期了,或者被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没收了、暂停了,或者驾驶记满了12 分,那么就不能开车了。
也就是说,老刘被记了12分之后,就不能再开车了。这对于一个靠开车为生的人来说,无异于失去了饭碗。
老刘对罚款没有异议,但是记12分,就是他万万不能忍受的。于是,他在请了一名律师之后,一纸诉状将交管部门告上了法院。
机动车在应急车道上停车,非紧急情况下不得,紧急情况下可以。乘客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这就是允许发生的情况。
这是《条例》第82条第4项规定的。
本案中,乘客李某某肚子疼痛难忍,属于紧急情况,故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有误。
律师还认为,根据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老刘的违法内容是违法停车上下客,但使用的代码却是47050,而47050实际对应的内容却是“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
老刘的违法行为是模糊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交管部门的处罚是不合理的,没有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老刘不甘心就此认罚,他要向人民法院求助,请求撤销交管部门的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老刘的诉讼请求有理有据。老刘停车是因为他要照顾乘客的紧急情况。
这时候李某实在是难受,忍不住了必须要上厕所。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及时停车处理,可能会给乘客造成更大的身体伤害或者心理压力。
其次,老刘停车并没有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老刘在观察后方无来车后才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并且只是临时停靠,并没有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
再次,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存在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
交管部门根本没有证据证明老刘违法,而且他们用的法律也是错误的。
法院马上撤销了交管部门的处罚,并命令他们退还老刘的罚款,并恢复老刘的驾驶证积分。
这个故事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人支持老刘,认为他是为了乘客着想,做了正确的选择。有人批评,认为他们是为了罚款而罚款,并没有考虑司机和乘客的实际情况。
也有人觉得这个案例有助于提高司机和乘客对应急车道使用规则的认识和遵守。
这就是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故事,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呢?你对司机和的做法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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