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援疆干部条件_事业编制如何援疆援藏
2月6日,滨州中院举行选派援疆干部欢送会,欢送执行一庭副庭长刘超元奔赴新疆喀什中院新的工作岗位。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恒武,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常清利出席欢送会。
近年来,滨州中院强化政治责任,加大援边工作力度,充分考虑干部自身优势、能力特长以及受援法院的需求,连续三批选派4名优秀干警赴青海、新疆挂职,推动受援法院审判执行、诉源治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有了新发展,积累了滨州与青海等地法院和干部群众的深厚情谊。
此次选派的刘超元同志有着刑事审判、立案速裁、执行等多岗位工作经验,思想政治素养较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审判执行工作经历,符合选派援疆干部的各项条件。
贾恒武代表院党组对刘超元积极响应号召,主动申请赴新疆挂职锻炼给予充分肯定,对即将开始的援疆工作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和美好的祝愿,“援疆是报效国家、奉献社会的难得机会,也是增长个人才干的宝贵经历,希望超元同志努力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和审判实务技能,充实自己、多做贡献,为促进新疆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滨州法院力量。”
刘超元表示,绝不辜负组织期望,必定勤勉敬业,踏实工作,以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面貌展示滨州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高质量完成各项援疆工作任务。
滨州中院执行局、机关党委、人事法官管理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欢送会。期待援疆干部圆满完成援疆任务,载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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