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与财产分配-父母在世财产怎么分配
处理了很多疑难复杂的法律纠纷,最近有个案件却被难倒了。
两位85岁左右的老人找到了我办公室,说起家庭纠纷长吁短叹,忧心忡忡。原来是因为老人将自己的财产分给了子女,没有平均分配,幺儿最多。是因为考虑到各子女情况不同,多年来对家庭付出有多有少。岂料几个子女都大为不满,认为老人偏心幺儿,于是对大娘脑梗生病住院视而不见,既不护理又不出钱治疗。
我明明知道,法院判决会认为所有子女都应当无条件平均赡养老人,人民调解时也可以在各方无意见的情况下,主要由儿子赡养,女儿承担补充责任,老人遗产由儿子继承。我还明白,法院判决会认为老人的财产有自由支配权,任何子女均无权过问。并且两件事情相互不影响。子女不能够根据得到父母财产的多少来计算应该赡养父母多少。
可是,这样能够让所有子女都发自内心认可吗?对于日常的赡养行为会愉悦吗?我肯定老人的苦日子还在后面。
我们能否建议老人将自己的财产不要分配,留给自己养老呢?又有几个问题:1是金钱易分难收;2是以后如何使用,由谁来保管开支;3是老人多年前分给儿子的房屋所得到的拆迁补偿款应该是老人的还是儿子的?拆迁时房产证还是老人的。
万能的友友们,你们看怎么办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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