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用地是否为建设用地,未办理桥梁连接路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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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用地是否为建设用地,未办理桥梁连接路用地手续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周宁) 近日,信用中国(辽宁)网站披露,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桥梁被处罚。

桥梁用地是否为建设用地,未办理桥梁连接路用地手续

(图源:信用中国(辽宁))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造化街道大转村和北陵街道小转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715.14平方米(水浇地2.58平方米、乔木林地34.88平方米、其他林地7.95平方米、其他草地6.37平方米和公园与绿地1663.36平方米)建设桥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第五十七条和《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沈自然资发〔2022〕20 号)第4项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以下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造化街道大转村1706.85平方米集体土地给造化街道大转村,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北陵街道小转村8.29平方米集体土地给北陵街道小转村。 2.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的45.41平方米桥墩(水浇地2.58平方米、除耕地外其他农用地42.83平方米)。 3.对非法占用的2.58平方米耕地(水浇地2.58平方米),处每平方米罚款500元,对非法占用的42.83平方米除耕地外其他农用地,处每平方米罚款300元,对非法占用的6.37平方米草地(其他草地6.37平方米),处每平方米罚款100元,对非法占用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1663.36平方米),处每平方米罚款10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2.58×500+42.83×300+6.37×100+1663.36×100=181112元,限15日内自行缴纳。”

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4月新增一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3)浙0109执3513号。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此次失信被执行涉及与陕西凯通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事判决书,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陕西凯通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001592.23元,并支付该款自2021年12月10日起按中国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违约金。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4月19日,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因上述案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中铁七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仟里被限制高消费。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显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李仟里,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409-5号(1-2-2),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房屋建筑、隧道、桥梁、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加工;工程测验;机械设备租赁;桥梁预制、水工隧洞施工。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

天眼查股权信息显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图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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