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察机关的活动原则主要包括-我国监察机关的含义

民事诉讼现在有八大原则,为什么说“现在”,因为以前没这么多。
其中对当事人最有用的是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其次是检查监督原则。
平等原则:当事人权利义务平等或对应。主要体现法院平等对待当事人,但问题是它对应哪些法条,来保护那些没有被平等对待的当事人?未被平等对待是违法吗?如何申请检查监督?
同等原则、对等原则主要体现国家主权。
辩论原则:体现民事诉讼构造的核心原则,与处分原密切相关。审判程序中当事人正是通过辩论这种形式主张自身的权益。而对自身权益的取舍则体现处分原则。
诚信原则:如果没有具体法条实现对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处罚,则该原则不过是一句空话。现在连证期限的规定都不能清晰果断,大量的原告不会在立案时完全举证。
检察监督原则:对于行使国家审判权的监督,针对法院人员。检查院监督法院,谁来监督检查院?另外检查院有空对案件进行监督?还不是靠举报。当事人又靠什么发现法院人员违法线索?完全在扯蛋。
在线诉讼:没卯卯用。自从疫情过去,法院更愿意让当事人跑来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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