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盐场的形成条件_各大盐场的形成条件是
盐课是清代赋税的大宗项目之一,当时全国划分为九个盐区及行盐销售口岸。然而,其他地区的盐商相比较两淮盐商而言,似乎名气并不大,其资本雄厚程度也远远不及两淮盐商,同样是盐商,为何两淮即扬州盐商具有如此的优势呢?
清代素有“两淮盐课,当天下租庸之半,损益盈虚,动关国计”的说法。当时,扬州盐商到底聚敛了多少资本和财富,恐怕是难以用具体的数字来统计的,我们只能从一些零散的史料中获得一个粗略的认识。
据李澄在道光二年《淮鹾备要》一书中记述:“闻父老言,数十年前淮商资本之充实者,以千万计,其次亦以数百万计”。王赠芳在《从政录》中也有记载:“天下盐赋,淮南居其半,岁赋百三十万引。向来山西、徽歙富人之商于淮者,百数十户,蓄资以七八千万计。”富者千万,少者百万,这似乎被看作当时扬州盐商的一个概况。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清王朝处于全盛时期,户部存银也只不过是七八千万两,扬州盐商之富,真可谓是富可敌国了。
扬州盐商在乾隆时期之所以能获得如此巨大的发展,除了清王朝“恤商裕课”的政策,给予种种优惠和特权之外,还有几个重要的原因。
第一,当时清王朝阶级矛盾相对比较缓和,人口大量滋生、繁衍,封建经济发展到一个新高度。扬州盐商独占着长江流域、江淮平原六省二百五十多个州县的食盐消费市场。这一地区正是清代经济发展最迅速、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清代的人口,乾隆初年约一亿左右,到乾隆末年将近三亿,六十年间人口增长了三倍,这就为食盐的消费提供了不断扩大的市场。
此外,扬州盐商行盐到汉口,卸下淮盐,装上大米,返销长江下游。这就说明一些盐商还同时兼营粮食生意。他们除了从引盐畅销中获得巨额利润之外,又从经营粮米的商业活动中得了一份额外利润。
第二,清政府为了褒奖扬州盐商的捐输,对盐引频频加斤。特别是乾隆年间,加斤数目极为繁多,如乾隆三年(1738年)六月,每引加盐十斤,八月又加十斤。此后,乾隆历次南巡,都照例每引加十斤、二十斤不等。并规定所加之盐,“不在原定成本之内,俾得永沾实惠”。
由于每引盐斤两频增迭加,到嘉庆时两淮盐业已从清初每引二百二十五斤增至三百六十斤,但实际上远不止此数。道光时期两江总督陶澍在《筹议加斤减价兼疏积引折》中说:“商人赴盐场捆运,每引于定额三百六十四斤之外,任带加恩免盐二十斤。尚有包内所带之私,不下百数十斤,通计每引几至五百斤有零。”
也就是说,本来只有三百六十四斤为一引,竟多至五百余斤。这不仅使扬州盐商节省了许多成本,多出大量的“无课之盐”,以及偷私之盐为扬州盐商获得了大量非法的厚利。同时又加重了对搬运工人的剥削,因为盐场搬运工人是以每引为数,而不是计算重量的。
第三,扬州盐商还通过贿赂盐官的办法,以多报少,所谓“奸商斤多,贿入可以填少”。在、共同作弊之下,盐商本身的猖獗也日盛。康熙、雍正时期曾一度想整顿盐务,但实际收效并不大。因为盐商说白了就是官商,正是有了盐官的庇护,所以两淮盐业成了一个弊端重重的死水潭。
综上所述,扬州盐商在清政府“恤商裕课”政策之下,以层出不穷的舞弊等手段,加上从而攫取了惊人的利润。而同时期,其他几个盐区却没有两淮盐业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所以形成了挟资千百万的扬州盐商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