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罪名七种—侵权达到多少构成刑事
保护知识产权,
才能有更多更好的原创作品。
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是检察机关的应尽之责。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
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罪名?
我国《刑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放在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第七节,共有八条,其中商标3条、专利1条、著作权2条、商业秘密1条、单位犯罪1条。
一、涉商标犯罪
1、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要注意的是,本条规范的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而不是近似商标、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类似商品相同商标、过失在相同商品使用相同商标,后者仅属于民事侵权。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涉专利犯罪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一个假冒专利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实务中假冒专利罪人行为不多,专利侵权主要是在使用专利上面,但我国《刑法》并未将非法使用专利列为犯罪,所以非法使用专利仅属于民事侵权。
三、涉著作权犯罪
1、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涉商业秘密犯罪
实务中涉商业秘密犯罪的行为越来越多,主要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意识越来越强。《刑法》在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在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回应企业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需求,继续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办案机制。
刑事
三检合一
民事
行政
▷对发生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监督,对线索移送、立案、侦查、裁判及执行活动进行全流程监督。
▷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
▷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释放改革动能,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队伍,并通过内部挖潜,培养出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领军人才。
▷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伍家检察机关将切实发挥检察职能,
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编辑 | 方园
审核 | 李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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