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y被判赔偿百万,一审判决书公开
根据天眼查App的显示,最近,北京极创引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郭颖(艺名Yamy)有关的案件一审判决书已经公开。
根据文书显示,原告极创引力公司指称,在2016年4月,他们与郭颖签订了一份为期9年的艺人经纪合约,为了她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物力。在2020年7月,郭颖提出解约并拒绝履行合约中约定的义务,严重违反合约,因此请求法院判令郭颖赔偿损失1574万元。被告郭颖辩称,她之所以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因为极创引力公司存在重大违约行为。郭颖反诉称极创引力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经纪管理合作服务,并发表了损害她名誉的言论,因此要求法院判决双方合同在2020年7月解除,并要求极创引力公司支付给她12.3万元的收益分配款。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郭颖提交的证据显示,在火箭少女解散后,郭颖回归极创引力公司,双方就郭颖个人定位发展和人员安排等问题产生了争议。郭颖提交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极创引力公司未充分保障她的演艺事业全面发展,因此法院不支持她提出的涉案合同在2020年7月解除的反诉请求。根据法院判决,合同应以极创引力公司提起诉讼,且起诉状副本应于2021年5月19日送达郭颖,才能解除合同。考虑到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履行情况和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最终决定郭颖赔偿极创引力公司100万元。
根据以上判决结果,郭颖仍需向极创引力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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