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概览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 吴雨)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分别发布公告,明确了对现存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的相关事宜,并对调整范围、调整后利率水平以及调整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以便及时回应客户的关切。
根据四大行的公告内容,此次调整的范围包括已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发放以及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于贷款发放或者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目前符合当地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况,也适用于本次调整。
此次四大行还明确了调整规则和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与贷款发放时间和所在城市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有关。
根据公告,截至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之前发放并已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以及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利率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对于当时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全国政策下限的情况,将按照发放时当地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减少20个基点。对于当初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全国政策下限的情况,将按照发放时当地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情况,如果贷款利率低于全国政策下限,银行将不会进行调整。对于最初选择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各家银行表示,客户可以申请将其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按照浮动利率进行调整。
此次四大行主要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来进行调整,大部分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调降,客户无需申请。但对于需要进行新贷款置换或者二套转首套”等特殊情况的客户,需要向办理贷款的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四大行均表示,在进行现存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时,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客户有任何疑问,可以详细咨询贷款办理机构,或者拨打客服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