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院:五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78件 重刑率达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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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西宁6月26日电(祁增蓓)2018年至2022年,青海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78件,判处刑罚91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197人,重刑率达21.44%。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青海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会上,青海省高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二庭庭长祁国庆介绍,近五年,青海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呈现逐年递减趋势,体现了公安、检察、海关等职能部门禁毒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从毒品案件发生地域看,青海省毒品案件主要集中在该省西宁市、海东市,这两市审结的案件占全省的81.49%,其中西宁两级法院审结的案件占比达68.51%,其他六个州毒品犯罪案件相对较少。
“青海省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主要涉及的罪名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祁国庆说,近五年,青海法院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703件,占比71.88%;审结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67件,占比17.08%;审结非法持有毒品案件106件,占比10.84%。
其中,易某勋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中,易某勋为牟取非法利益向他人贩卖大量毒品,数量达3968克;并租用房屋、购买化学制剂使用化学方法制造毒品5793.5克。易某勋贩卖、制造毒品数额巨大,制造毒品属源头性犯罪,且归案后拒不认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对其依法判处死刑。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制造毒品、走私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及具有严重情节,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的贩卖毒品犯罪分子的严厉打击。
此外,青海法院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继续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以严为主、以宽济严、罚当其罪。根据被告人涉案毒品数量的多少、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具有的不同量刑情节,确保罪刑相适应。
祁国庆表示,青海省各级人民法院将始终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审判工作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发挥刑罚功能作用,依法惩处毒品犯罪分子,为青海省禁毒事业作出应有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