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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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26日联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这批典型案例有6个,覆盖平台经济主要行业类型和常见用工方式,包括:如何认定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或其用工合作企业订立合作协议,能否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文化传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约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对此,人社部等部门2021年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创新提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同时,针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就业更加灵活的特点,将相关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休息、劳动安全等制度保障范围,但不适用以就业稳定性为保障目标的解雇保护、经济补偿等规定。
该批典型案例即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事实优先”的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
专家称,该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的发布,通过以案释法引导裁判实践,对于切实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具有重要意义。
两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工作的联合调研,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法律政策完善,加大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办案指导力度,通过争议案件办理引导平台及其合作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更好实现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