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立法规定这些场所应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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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1日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二审稿的情况。草案拟规定,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臧铁伟表示,为了促进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草案作了相应规定。例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在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规定行政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等应当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公共服务场所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为其使用相关信息化服务给予指导和帮助;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臧铁伟指出,科技是助力无障碍环境发展的重要力量,草案高度重视科技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动作用。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建设人性化、系统化、智能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无障碍设施。国家鼓励和支持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远程实时无障碍信息服务。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等方式,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支持无障碍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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