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分别对尹国辉、张新实、蒋洪喜、梁志军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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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分别对尹国辉、张新实、蒋洪喜、梁志军决定逮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尹国辉、张新实、蒋洪喜、梁志军决定逮捕。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尹国辉决定逮捕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一级巡视员尹国辉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尹国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新实决定逮捕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张新实(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张新实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蒋洪喜决定逮捕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蒋洪喜(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贪污罪对蒋洪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梁志军决定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梁志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梁志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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