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负责人被列为镜电视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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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台北3月15日电 据台湾媒体15日报道,台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负责人陈耀祥因涉嫌在镜电视申请执照风波中违法“护航”,被列为案件被告。该案已从士林地检署被移转至台北市地检署管辖。
“通讯传播委员会”是台当局关于电信通讯和信息流通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设立于2006年,类型载明为“独立机关”。但近年其中立属性饱受外界质疑,涉镜电视申请执照风波被认为是受到“高层施压”所为。
综合联合新闻网、ETtoday新闻云、中央社等媒体报道,2022年1月,镜电视取得台“通讯传播委员会”近10年来核发的首张新闻电视台执照,当时就被多方质疑有政界高层介入其中。之后,镜电视不断更换董事长,同年3月前董事长陈建平被解雇后发声明指,“镜电视背后有复杂的政商媒关系纠缠不清”。
去年,台“法务部”接到“立法委员”检举称镜电视申请执照涉嫌不法,收到大量资料。士林地检署在当年10月将该案交由专责检察官侦办。
15日,台媒消息指,台北市地检署已接受此案,并依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及“渎职罪”将陈耀祥列为被告。涉案另一人、镜电视创始人裴伟的涉嫌背信部分,仍由士林地检署侦办。
不少台湾网友留言表示,台“通讯传播委员会”身为“独立机关”,已失去独立性、中立性。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游淑慧说,“通讯传播委员会”沦为了民进党当局控制媒体的“木偶”,这一委员会早已介入媒体经营、甚至关闭媒体,之前关闭中天电视台就是例证。
陈耀祥当天在面对“立委”质询时则称,“个人是清白的,没有所谓辞职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