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发布“春笋行动”25条举措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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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发布“春笋行动”25条举措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资料图】

天津市滨海新区2月25日发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春笋行动”,从强化环境支持体系、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推出25条举措,增强民营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促进民营企业数量规模不断增长。

此次发布的举措中提出,将设立每年10亿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做优,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增强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各级给予新入选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000万元奖励、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300万元奖励、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100万元奖励等。

在营商环境支持方面,天津滨海新区将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信用等级与监管措施挂钩制度,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预警机制,指导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设立“企业服务员”,实现专人对接服务,企业各项政务服务事务由项目管家、企业服务员全程联系对接,协调各有关单位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等。

在要素保障支持方面,新区将创新产业用地供地方式,新增产业用地通过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供应方式,支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有效盘活闲置土地、厂房资源,鼓励产业用地与其他用地混合使用,支持园区内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互相转换,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低成本发展空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实施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等。

记者 | 陈庆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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