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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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

10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发挥好深圳的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聚焦打造制度创新高地,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探索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的财政政策体系。强化民生财政投入保障。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补助,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支持打造美丽中国深圳样板,鼓励深圳在全域范围内,推行以污染物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等减污降碳指标为基础的奖惩试点。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探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深圳通过财政资金、市场化经营收入等多元化方式,支持重大科技公共基础设施运营。支持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现代产业体系,鼓励国家级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在深圳布局、投资。支持深圳加强财政金融联动,综合运用融资担保、市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鼓励深圳探索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本金、投融资、建设运营模式改革。支持深圳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引导境外高端消费回流。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加快建立与先行示范区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推进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研究符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定位的税收政策。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对深圳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给予积极支持,着力促进稳投资补短板。支持深圳继续赴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探索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防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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