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原代书记黄兴国被“双开” 系天津落马“第三虎”
2017年1月4日,中央纪委官网消息,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就在近4个月前,2016年9月10日,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首现“违规安排出访随行人员”表述
通报称,黄兴国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安排出访随行人员,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其中,“违规安排出访随行人员”系在中管干部通报中首次提及。
根据通报,黄兴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阳奉阴违,搞迷信活动,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封官许愿,任人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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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国成为2017年首个被“双开”并移送司法的中央委员、正省级官员。
多次宴请赠礼中央纪委原副处长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通报中的“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封官许愿”也是新提法。
中央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披露,2014年到2015年,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的黄兴国多次主动与他接触,打探武长顺案件、杨栋梁案件的相关信息和关于其本人的问题线索。袁卫华对此一一奉告,为此黄兴国多次请袁卫华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
时任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的穆红玉说,“一些有问题的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是主动地向组织交心,坦白自己存在的问题,而是往像袁卫华这样的纪检干部身上靠,打探有关信息,试图对抗组织调查。”
“严重破坏了天津的政治生态”
昨日中央纪委通报中还称,黄兴国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巨额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谋取私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黄兴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黄兴国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其违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天津的政治生态,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应予严肃处理。
系天津落马“第三虎”
2016年6月29日至8月2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天津市开展巡视“回头看”,当年9月10日,黄兴国“落马”。
北青报记者发现,黄兴国是天津落马的“第三虎”。2014年7月20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去年8月22日,天津市原副市长尹海林接受调查。
2016年12月26日,天津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到,“深刻吸取黄兴国、尹海林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惨痛教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尹海林、武长顺、杨栋梁特别是黄兴国案为镜为戒为警为训为鉴,搞好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红线。针对圈子文化不绝、好人主义盛行问题,要斩钉截铁破圈子、拆圈子,肃清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