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院巡视整改:各级干部办公用房已符合中央要求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7月5日至8月31日,中央巡视组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以下简称“中央社院”)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10月9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央社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政治领导,坚决将巡视整改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
(一)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
|
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向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认识到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代表中央的权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全院思想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切实将中央要求转化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有力举措,转化为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具体行动。中央专项巡视中央社院党组反馈会结束后,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央巡视办领导讲话等材料印发各部门,组织全院教职工集中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分析巡视指出的问题,公布整改方案,要求全院上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对于中央社院在“大统战”格局下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意义,以中央巡视办和巡视组的意见要求为依据、以党组的决策部署和整改方案为目标,全面盘点、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注重实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把巡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落实巡视整改的政治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是最紧迫最现实的重大政治任务。巡视整改恰逢中央社院建院60周年、成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管理体制改革三件大事齐头推进的关键时期,为强化政治引领、高效落实整改、实现以改促干,党组做出了精心部署:一是制定整改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制定了《中央社院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整改原则、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要求各部门抓住整改重点、找准发力方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细化任务清单,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梳理,列出4大方面53项整改清单,既有回应意见的“规定动作”,也有举一反三的“自选动作”,并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分类推进整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能够立即整改的,迅速研究、及时完成;涉及问责的,严肃对待、严格执纪;需要长期整改的,分步实施、持续推进。
(三)履行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立院兴院,关键在党;管党治党,重在担责。党组把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以上率下抓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党组对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以党组书记潘岳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二是党组成员带头对表,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通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并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与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分析问题、细化方案、研究举措、认真整改。三是狠抓督办问责,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强化压力传导,形成整改合力。两个月来,潘岳同志先后主持召开9次党组会议、6次办公会议、2次专题汇报会、1次中期推动会,通报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研究处理意见;党组成员分别与反馈意见和问题线索中涉及的部门领导和干部谈话,要求深刻认识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工作小组坚持每周通报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如期推进。
二、坚持从严从实,切实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较长时期缺乏凝聚力战斗力,未有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问题
党组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党组思想建设,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十八届六中全会之后,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学公报,并组织全院开展对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结合实际制定《中央社院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推进从严治党、落实从严治院的重要方面,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来院作辅导报告,要求全院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突出理论中心组作为党组强化理论武装的重要途径,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常态化学习,提高党组对中央精神的领会深度与执行力度。二是提高党组政治站位,准确贯彻中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致中央社院建院60周年贺信精神,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党组在新形势下的政治站位,明确中央社院在“大统战”格局下的职能定位,召开全国社院院长会议,探讨新起点上社会主义学院履行联合党校、教培主阵地、统一战线高端智库三大职能的思路举措,推进以“五史合一”“五大建设”“大统战”为特色的模块化教学改革、以建设统一战线高端智库为核心的科研改革、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目标的行政改革和实现统一经营、统一监管的后勤改革;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带动地方社院创新发展。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学院纳入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的新情况,修订实施《中央社院党组工作规则》,并上报中央统战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及办学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一律由党组会或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将民主生活会作为打造团结协作领导班子的重要方式,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强化纪律规矩约束,逐步完善制度规范。共新增制度17项,修订制度15项,制定有关工作规划、意见、实施方案等16项,涉及学院各个方面。把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重中之重,颁布《中央社院党组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意见》,制定实施《中央社院机关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工作办法(暂行)》《中央社院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央社院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制度》,集中检查《中央社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社院工作人员请假、休假管理办法》《中央社院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并进行专项总结。
2.针对“学习中央精神入心入脑不够,发挥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与中央要求差距大”问题
党组站在建院60周年新起点,谋划学院未来发展新路径,全面落实联合党校、教培主阵地、统战高端智库三大职能。一是加强发展规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开展“社院发展大讨论”活动,促使教职工对中央社院的职能定位和主责主业有清醒认识;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俞正声主席讲话精神与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以35岁为界分两个层次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我为社院发展献一策”活动,共收集意见建议130余条,潘岳同志逐条批示,要求将落实情况向全院公示。在“大讨论”“献一策”的基础上,立足学院未来发展,院办公会初步研究了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决定于年底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出台《关于组建机制框架的意见》,从学院层面统筹各方面业务,成立智库工作委员会、教学培训领导小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领导小组和服务保障领导小组;教学方面,成立教材编审委员会,制定《中央社院教材编写规划》和《中央社院教材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研方面,制定《中央社院大统战理论研究规划》,明确建设统一战线高端智库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研究方向和组织实施保障;队伍建设方面,制定《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在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二是发挥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潘岳同志亲自牵头主抓业务,密集组织教学、教辅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一方面以“五史合一”“五大建设”和“大统战”教学模块突出政治共识,以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等十大群体讲清楚中华文化的“10个讲清楚”课程突出文化认同,不断推进教学改革、提升培训质量;一方面针对重点班次、新类型班次积极探索不同的课程体系建设,提出分类教学菜单,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创新联组讨论模式,制定并实施“集体备课、修改教案、课前试讲、经过教研部讨论同意、院领导把关、正式授课”制度。为提高办学层次,制定《中央社院关于对接中央统战部政治培训需求的意见》和《中央社院委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计划内班次比例,规范委托培训工作。三是建设统一战线高端智库。贯彻中央要求和孙春兰同志指示,借助外脑、内外结合,启动统一战线高端智库建设工作。建立统战高端智库治理结构,组建智库工作委员会,开展智库研究员遴选;建立统战高端智库组织章程,制定《中央社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章程(试行)》《中央社院建设统一战线高端智库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建设智库信息采集支持系统,争取中央社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成为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单位;推动统一战线高端智库课题研究成果转化,智库工作启动4个月以来,智库内参获得多位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全面配合学院“五史合一”“10个讲清楚”课程讲义的设计和精品化工作,将其纳入智库第三批课题立项计划,实现教学科研资政深度融合。四是落实“联合党校”职能。以做实院务咨询委员会为切入点,着力打造咨询调研功能平台,理顺“联合党校联合办”的工作机制;加强培训合作,制定《中央社院关于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建立培训合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常态化沟通,将其培训需求纳入次年培训计划,实现联合办学、开门办学。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党章规定不严,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严抓严管,执行制度不打折扣;立行立改,强化落实不留死角。一是党组把抓党建作为重要工作,明确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就全年机关党建工作作出计划安排;按照中央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定期参加中央纪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召开的纪检联席会议并汇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按规定邀请驻部纪检组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设立日常意见箱和“社院发展”邮箱,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支部进行调整,行管部党支部补选支部书记、机关党委改选支部书记,各支部增设纪检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在4个党支部设立了10个党小组;加强机关党建信息化建设,在网站和微信企业号中开通“社院党建”栏目;开展对233名党员个人信息的摸底调查,建立完善党员信息数据库。
2.针对“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淡薄”问题
将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作为建设队伍和考察干部的重要政治标准。一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中央社院领导班子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参加支部生活,主动接受机关党委和群众监督。二是强化支部管理考核,修订《中央社院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巡视中存在问题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3.针对“开展党内专题学习教育‘雨过地皮干’”问题
持续落实整改动作,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重新梳理并纳入此次整改事项。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设立五个专题,要求党员自学、支部研讨、全院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组织在职党员填写《学习登记表》,开展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党的知识随机测试,强化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二是支持青年教师上讲台,在统计2016年度青年教师在委托班授课情况基础上,积极安排增加青年教师授课次数。三是完善科研评估和激励机制,修订《中央社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和优秀科研集体奖评选办法》《中央社院年度重要成果奖励办法》。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执纪问责失之于宽”问题
明确党组责任担当,加强纪检工作力量,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机关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问题、作出安排,开学后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部署。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修订《中央社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中央社院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二是强化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纪检工作力量,在机关党委设立纪检处,增加机关党委工作人员数量,配备两名专职纪检干部,由一名副局级干部任机关纪委副书记,着力改变因缺少专职纪检干部造成纪检工作浮于表面的情况。修订《中央社院机关纪委工作条例》,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细化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强调纪律规范。制定《关于征求处级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的暂行办法》,组织党组成员及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年将依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进一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规范,教职工队伍管理不严格”问题
规范选人用人制度,着力改变干部多年不交流的僵化局面,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以制度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修订《中央社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央社院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规定》《中央社院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对近一段时间提任的干部严格要求,均进行了谈话推荐并向机关纪委征求了廉政方面的意见,全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的核查,不断推进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以干部交流轮岗整合机构队伍。根据院内机构改革总体安排和中央统战部批复意见,全面推进机构整合和干部交流工作,撤销处室2个,新增处室5个,调整职能处室7个,52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占在职干部比例38.2%,通过优化职能配置和人员配备,激发干部谋事干事积极性。三是按规定做好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修订《中央社院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个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补充核查,做好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四是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对于巡视意见中提出的违规出国人员处理偏轻的问题,人事部与机关纪委、本人所在支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有关政策对其欺骗组织擅自出国问题进行调查,依纪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审核。
3.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坚持多措并举,加强综合施治,实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的监管。研究制定《中央社院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办法》,明确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出须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后方可提交院办公会讨论通过。结合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定严格的基本建设、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制度,重大项目增加专家评审环节,杜绝铺张浪费、面子工程事件再次发生,加强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二是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加强学院会议活动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中央社院会议活动制度》有关要求,严格履行会议活动申报审批程序,严格审定会议活动具体方案,在活动安排、费用报销等环节加强管理。修订《中央社院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学院公务接待事项;重新制定《公务接待范围及用餐标准》。严格控制办公用房面积,成立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对违规办公用房进行改造、调整,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目前各级干部办公用房均符合中央要求。规范教学实践工作,全面梳理学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中央社院实践教学规定》,明确委托合作培训不组织调研、考察、参观,根据教学需要安排的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实践教学活动纳入教学计划,统一安排。三是对已经发生的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对于2013年发生的3次借开会之机进行考察旅游的情况,要求相关部门作出深刻检查,相关人员退还公款。对本可在院内举办的教职工培训安排在京郊举办的情况,相关部门两次召开部门会议认真反思,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将2017年计划的学习培训全部安排在院内举办,勤俭办班、提高实效。对违规安排委托班学员旅游问题,机关党委约谈相关部门党支部书记,研究处理意见,部门积极开展自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有关同志认真反省、作出检查。
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
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为筑牢廉洁风险堤防加码。一是建设内部风险防控体系。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起草《中央社院内部控制建设风险评估报告》,绘制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控清单,初步编制完成《中央社院内部风险控制手册》。二是严格制度规范。以修订《中央社院财务管理制度》为重点细化完善制度,采取报销发票核验制度,加强审验力度,降低资金风险。把培训中心和服务中心财务收支纳入学院财务预算统一管理。启动后勤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后勤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统一经营、统一监管。
(四)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对本次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院党组高度重视,潘岳同志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要求认真做好调查核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在党组领导下,院领导牵头成立两个核查工作小组,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了认真调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对经核查不属实的,提供证明材料作出结论;对难以确认或需要进一步核查的,要求被调查人说明备案,并上报驻部纪检组继续开展调查,涉及经营和工程项目的,党组决定启动对直属经营单位的经济审计、对相关工程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对核查属实的,依据问题性质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深化整改成效,筑牢学院发展的政治基础
中央社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完成了阶段性任务,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院绝非朝夕之功。党组将坚持决心不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成果,切实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央社院建院60周年贺信为指导,突出学院的政治属性,强化党组的政治责任,将巡视整改作为学院锐意改革的推动力和持续发展的创造力,为实现学院在新的起点上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政治保障和现实基础。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办学方向
中央社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并领导的政治院校,必须鲜明树立和始终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把握“社院姓社”办学方向,聚焦主责主业,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切实行动。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俞正声主席讲话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坚定政治站位,真正承担起联合党校、教培主阵地、统战高端智库三大职能。二是从解决长期影响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突出问题入手,从解决制约社院职能作用发挥的关键问题着手,分析政治教育面临的严峻挑战,把握“大统战”的基本内涵,确定中央社院服务统一战线、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具体路径。三是激活党组织的创造力和战斗力,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教学培训、科研资政和内部管理中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着力增强统一战线各方面人才的政治共识和文化认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将加强党的领导摆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将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政治基础,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一是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组担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党组一肩担“党建”、一肩担“业务”,确保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相互推动、齐头并进。要加大工作述职、定期报告、专项检查、失职问责等多种途径的工作力度,落实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党组书记、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更加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二是坚决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坚决执行“六项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专职纪检干部的要求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顺畅工作机制。
(三)管党治党驰而不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重在抓常抓长,深化整改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久久为功。一是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巡视成果,加强检查、形成惯性、常抓不懈、防止反弹。对分步推进、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做出完整的后续安排,坚持跟踪督办,对照清单销账。二是充分运用巡视整改的成果,不断梳理总结在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通过建立制度、完善制度、落实制度来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通过监督与问责强化制度执行力,真正使制度成为“刚性铁笼”,推动从严治党、转变作风再上新台阶。三是把握选人用人导向这个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深刻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规定,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的工作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体落实到选人用人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以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障中央社院事业发展。四是锤炼干部担当负责精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干部作风转变促院风、政风、教风、学风彻底好转。
(四)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学院转型升级
始终保持学院的政治本色,突出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落实“社院姓社”的政治要求,加强作为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真正让“团结求实”的传统和“创新担当”的作风在全院落得更稳、扎得更实。一是以整改为契机,增强党组织在学院改革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紧密围绕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除旧病顽疾。二是充分把握成为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的机遇,严格按照中央对中管单位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用实际行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以更高标准加强各方面建设,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实现学院治理能力的新提升。三是继续巩固和发挥巡视整改的成果,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将后续巡视整改与持续推进改革充分结合起来,双管齐下,使学院在60周年的起点上焕发新的生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