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返利为诱饵 两男子引诱数十人炒外汇获刑
声称“投资炒外汇可得1.5%的高额返利”,景某和马某在短短两个月时间,诱惑46名投资者投资200余万元炒外汇,直至炒汇网站关闭事发。记者昨日获悉,景某、马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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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至9月,在朝阳区建华南路长安驿公寓内,景某和马某两人以投资“英国CLD外汇基金公司”可获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吸收宗女士等46名投资人资金200余万元。两人让投资人看网站和报纸,还播放PPT介绍该外汇基金。两人将会员投资分为7000元、21000元、35000元、70000元共4等,承诺每天按汇款钱数的1.5%返利。
2014年10月7日,炒汇网站突然关闭无法登录。多名投资人将景某约出来,并及时报警。景某家属退了200万元,按一定比例发还了投资人。后来,马某也退缴了0.9万元。
据景某交代,2014年5月他从网上搜到了“英国CLD外汇基金公司”的信息,“联系对方后,对方说可提供一个网站,用于招收会员,作为后期炒外汇的交易平台。”2014年5月,景某与对方见面,并拿到了一个网址,“没有实体,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个网站,也没实际业务”。
景某自称该基金公司大中华区负责人,并把马某发展成会员。马某称,整个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没有签订合同、协议,大家都是以口头形式,把项目内容介绍给下一家,在向投资人返利的基础上,马某可以获得下家5%的返利。
朝阳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各判处景某、马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分别罚款20万元、15万元,责令共同退赔投资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