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上市在即 侵权诉讼等丑闻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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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车检测上市在即 侵权诉讼等丑闻未解

在铺天盖地的非议当中,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安车检测)还是要上市了。根据证监会公开信息,安车检测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1667万股,网上发行166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2016年11月23日网上开始申购,11月25日为交款时间时间。

公开资料显示,安车检测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提供商,客户主要包括全国各地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汽车制造厂、科研机构、维修企业以及交通、环保和公安等行业管理部门。

然而,安车检测上市却遭遇一波三折。此前的2014年5月,安车检测曾向证监会报送并对外发布招股说明书,后因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安车检测“尾气门丑闻”,未能顺利上会。

之后在舆论不断揭露之下,安车检测涉及主业侵权诉讼等多项问题,安车检测在证监会的过会时间一直推迟到2016年1月22日。不过,截止安车检测上市,《中国经营报》曾多次关注的“尾气门丑闻”、侵权诉讼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均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隐瞒诉讼

安车检测招股书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招股书中称,目前不存在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事实上,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铠星公司”)诉安车检测“环检系统”中关键技术控制软件侵权案还在审理过程中。

招股说明书称,2014年6月18日,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向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销售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及本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1040990.00元,目前一审法院已完成一审庭审并宣判,驳回原告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事实上,金铠星公司不服本案一审判决,于2015年4月26日,以本案被告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安车检测为被上诉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大连中院”)提起上诉,大连中院于2015年7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上诉案件,并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重审的(2015)大民四终字第00035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中,二审法院明确陈述“金铠星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安车检测有侵权行为”。目前,该上诉案件已于2016年1月12日开庭审理,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向法院递交了关于技术侵权全部由安车检测承担责任的说明材料。

金凯星公司原负责人颜梓清指出,“金铠星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日期是2015年4月26日,安车检测招股说明书的签署日是2015年6月25日。安车检测应当知道金铠星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其招股说明书对此没有任何披露。”

颜梓清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金铠星公司诉安车检测,涉及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侵权,其结果不仅仅涉及经济赔偿问题,更涉及安车检测不得使用所涉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对外提供检测设备制造和销售服务,对其经营产生极大影响,其招股说明书对此没有任何披露,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最新消息显示,2016年11月2日,金铠星公司诉安车检测的技术侵权案在大连市中院开庭,目前还未判决。

过往丑闻

侵权诉讼恰恰涉及到安车检测的主营业务。招股书称,环检系统是安车检测主要产品,采用工况法等方法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该产品2014年收入8457.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5.43%。从安车检测披露“环检系统”中的汽油车线检测设备的介绍可以认定其是《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对柴油车线检测设备的介绍可以认定其是《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

颜梓清认为,作为向社会车辆岀具检测仲裁数据报告的检测设备制造企业,没有披露取得与其主营产品名称相一致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等相关内容,涉嫌非法制造计量器具产品,应属于主营产品违法违章经营。

对于资质问题,安车检测称,环检系统不在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不需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颜梓清表示,既然安车检测的环检系统用于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排放状态,它就是属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是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的类别。而安车检测签定的销售合同中产品名称为“安车机动车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也印证了“环检系统”即是“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安车检测有意回避主营产品为“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等误导评审组,规避法律法规,其主营产品“环检系统”存在违法违规经营。

2015年9月1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多地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作假和数据造假后,山东环保厅的专项检查报告基本认定安车检测销售的“环检系统”检测数据造假、存在没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不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要求。

2016年1月14日,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安车检测等多家企业尾气检测造假批示,要求山东省发改委、经信委和环保厅等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处理要严要快”。

安车检测一大股东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不再计量器具目录,不需要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而济南市环保局副局长秦立华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设备合格问题,主要依据检测设备是否获得制造器具许可证,许可证是必须的。”

监管缺位

众多舆论监督下,证监会发审委会议对安车检测和其保荐人提出问询。

发审委称,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全国多家汽车检测机构涉嫌在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中以高科技方式造假,通过修改分析软件参数等方式人为控制检测结果,其中涉及发行人(即安车检测)及其产品。

发审委要求说明:(1)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发行人销售的汽车检测系统软、硬件产品是否在设计、生产、交付使用、运行和维护、监管等环节符合标准,是否存在后门等漏洞,导致检测结果可能被人为操纵、修改;(2)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历史上(特别是报告期内)是否曾向汽车检测站等客户提供操纵检测结果的相关培训或服务,或者是否在知情或应当知情的情况下默许相关操纵行为的发生;(3)媒体报道的相关事项是否对发行人在手订单、正常的生产经营及后续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影响。

发审委的追问源于媒体的报道。《中国经营报》获得的材料显示,山东省多家汽车检测机构,在汽车年检(包括安检和环检)中,利用检测设备进行违规操作,并存在人为控制汽车年检报告结果、非法牟利等问题。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完成上述违规操作,主要依赖于检测设备,相关设备的后台软件设有可以控制的“后门”。而检测设备及后台软件的提供商为安车检测和南华仪器,二者几乎垄断着山东乃至全国汽车检测设备市场。

与此同时,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曾向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进行了实名举报信。举报中称,“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以及主营产品违法违规经营等重大问题的实名举报信。”

截止《中国经营报》发稿,颜梓清的举报和发审委的核查一样,至今没有下文。“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如果查实我举报的内容是真实的,安车公司将涉及违法制造和销售计量器具产品,是严重违法行为。”颜梓清于2016年11月21日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表示,按《计量法》规定,将查封所有违法产品和没有违法所得,将对股民带来巨大损失,对检测的车辆出具假数据还将面临社会公益诉讼和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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