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批准两公路项目 总投资约385.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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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批准两公路项目 总投资约385.8亿元人民币

发改委批准荣昌至泸州公路四川段、甘肃省甜水堡(宁甘界)经庆城至永和(甘陕界)两公路项目,总投资约385.8亿元人民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荣昌至泸州公路

四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2272号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G8515线荣昌至泸州段(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川发改〔2016〕445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改善沿线地区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荣昌至泸州公路四川段。

二、路线起自泸县方洞镇麻岩水库(渝川界),接待建的荣昌至泸州高速公路重庆段,经温河坝、奇峰、永寿场,止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接已建的成都至遵义高速公路泸州段,全长约42公里。全线在方洞、奇峰、云龙、云龙机场、特兴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5条互通连接线,共计约15.7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互通连接线采用一、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7.63亿元(静态投资约36.32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10.07亿元,四川泸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约8.75亿元,共计约18.82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50%,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四川泸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以桥址、隧址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进一步查明崩塌滑坡、岩溶、采空区等分布情况,深化不良地质路段和特殊性岩土的处治方案。

(二)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局部路段的路线方案进行比选,优化桥梁、隧道方案,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

(三)考虑沿线建设条件,根据交通流量、流向分析预测,结合区域公路网和城镇规划,优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甘肃省甜水堡(宁甘界)经庆城至

永和(甘陕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2336号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银川至百色国家高速公路(G69)甜水堡至庆城至罗儿沟圈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甘发改交运〔2016〕741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和区域高速公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沿线优势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该项目。因项目实际终点调整为永和镇花园村,项目名称核定为甘肃省甜水堡(宁甘界)经庆城至永和(甘陕界)公路。

二、路线起自庆阳市环县甜水堡镇(宁甘界),接拟建的银川至百色国家高速公路宁夏自治区境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经山城、洪德、环县、马岭、庆城、合水、宁县、早胜、榆林子,止于正宁县永和镇(甘陕界),接拟建的银川至百色国家高速公路陕西境湫坡头(甘陕界)至旬邑段,全长约295.54公里。全线在甜水堡、山城、二十里沟口、环县、杨旗、马岭、庆城北、李家坪、史家山、高楼、合水、宁县、早胜、宫河、乐兴、罗川1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正宁连接线,长约19.12公里,设榆林子1处互通式立交,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马岭至教子川十里铺段(约34.39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其余路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正宁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48.2亿元(静态投资约327.8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118.75亿元用于主线工程,甘肃省安排甘肃丝绸之路交通发展基金和甘肃交通投资基金(系列基金)37.94亿元,共计约156.69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45%,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以桥址、隧址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化不良地质路段和特殊岩土的处治方案。

(二)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局部路段的路线方案进行比选,优化桥梁、隧道方案,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

(三)加强与城市规划、国土、环保、旅游、文物和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备相关手续。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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