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资委拟将省属重化工企业纳入实施债转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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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资委拟将省属重化工企业纳入实施债转股对象

今年以来,云南国资委积极推进混改及资本运营,推进省属企业资产及债务重组,强化财务管理,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取得实效。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混改及资本运营,引入资本增量

一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各类社会资本,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增加企业资本金。

二是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组工作,实现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降低企业负债率。

三是积极引入和设立产业基金、风险基金投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降低杠杆率。

(二)积极推进云南省属企业资产及债务重组,盘活存量

一是积极推动省属企业整合重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中管控,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企业造血功能。

二是加大债务重组力度,对资产负债率较高,现金流紧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通过债务重组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支出,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大“僵尸企业”出清力度,加大对不能产生正现金流或亏损严重的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力度,提高企业资产质量。

(三)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加大债务管控力度

一是做好债务风险排查,制定债务管控措施,做好投融资统筹协调工作,防范短债长投风险。

二是加大对高成本负债的置换力度,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加大对应收账款、担保、对外借款等重大债项的清理力度,止住出血点,加快沉淀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力争到2018年,新增1-2户上市公司,10户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实现股权类融资300亿元,增加直接融资1000亿元,直接融资比重逐年提高,积极落实国家债转股政策,将省属企业债务资本杠杆率趋于合理。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几年,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持续面临下行压力影响,云南省属企业发展面临较大困难,企业负债规模逐步增大,去杠杆难度不断加大。截至9月底,省属企业带息负债金额为5356亿元,同比增长了24.3%,较年初增长了19.4%;资本化利息(计入投资成本)支出60.7亿元,同比增长44.4%;资产负债率为72.11%,较去年同期还上升了0.35个百分点。企业迫切需要通过实施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减轻财务费用压力,帮助企业尽快重回良性发展道路,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动力。

目前,全国首单地方国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已成功落地云锡控股,为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债转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建议在全省范围开展区域性“债转股”试点,重点将省属重化工业企业纳入实施债转股对象,降低企业杠杆率。同时,建议把云南省的金融机构富滇银行、红塔银行、云南省农信社等纳入区域性“债转股”实施机构范围,共同参与并支持全省实施开展“债转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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