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浙江自贸区方案已上报 舟山瞄准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
四川、浙江自贸区方案已上报舟山瞄准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
第三批自贸区创新路线图显现
结合地方特色差异化突破创新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四川、浙江、湖北自贸区方案已经上报商务部。随着第三批自贸区的划定片区和方案定稿进入最后敲定阶段,7个自贸区试验区勾勒出的创新发展路线图也渐渐浮现:浙江舟山瞄准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湖北侧重对接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河南主打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四川重点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等。
今年8月,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七地获批,成为继上海、广东、天津、福建之后,我国第三批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记者了解到,目前从方案来看,第三批自贸区各具独特定位,从不同的角度探索创新。
按照浙江省方案,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定位于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自贸区,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
据了解,舟山确立“三步走”战略——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园区、自由港区。自由港是最终目标,覆盖舟山全市。同时,作为舟山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一个依托,今年4月,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其区域范围包括舟山群岛新区全域和宁波市北仑、镇海、江东、江北等区域,陆域面积约250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1万平方公里。
舟山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贸区的核心内容是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战略目标是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最终提高我国在全球大宗商品贸易中的话语权,近期的目标是积极推进大宗商品的现货交易,接下来是发展中远期的现货交易,并最终向期货交易方向发展。
而处于内陆的湖北自贸区则侧重对接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的战略。记者了解到,10月底,《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上报商务部。《方案》整体定位是: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发挥湖北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实现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监管法治化,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根据要求,湖北自贸区申报总面积120平方公里,其中武汉市70平方公里,宜昌市28平方公里,襄阳市22平方公里,每个片区不能拆分,有明确的边界闭合点。因此,相对之前初定方案,武汉市的自贸区建设范围定在光谷,不再包括东西湖、阳逻等区域。”相关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片区不能拆分是这次的统一要求,因此此前一些把片区分散在不同市区范围的计划就得推翻,重新划范围定方案,要符合国家的要求,同时兼顾好地方的创新特色和利益协调。”河南省自贸区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日前在国新办吹风会上指出,“确定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这项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7省市要选择出开放基础比较好、区域优势比较强、监管条件比较成熟,既能够扩大开放,又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的区域。这些区域确定好以后,我们将尽快报请批准。”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此前表示,7个自贸试验区将继续进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以现有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题,结合地方特点及战略需要,增加差异化试点任务。王受文也表示,“将根据这新设立的7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份具有的独特优势和诉求,专项制定每一个自贸试验区的整体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更广泛的领域里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天津自贸区方案起草小组成员卢进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设计好第三批自贸试验区的功能定位和试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相比起前两批自贸试验区,应该既有内容传承又有自身突破。在他看来,第三批自贸试验区要推动内陆地区的改革开放,掀起新的开放高潮,还要与“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紧密对接,与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改革、去产能、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做出有益的探索和试验。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