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初调整北京中博昊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说起个人所得税最为大众所熟悉的就是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在此之前,个人所得税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对于目前工资薪金在3500元左右相比较来说,这一个层级的薪金基本上是免征额,从这个薪金之后采取一个七级累进税率,月所得在8万元左右或者是年所得在96万左右它的税率高达了45%。
如果按照这一个标准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话,对于年薪百万的高管来说,他实际上拿到手的工资只有五十多万元,而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劳动所得到高收入者的确发挥了一定程度上的税收调节作用。但是根据相应的调查与接触发现,不少高管都认为4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明显偏高。
不少高管进行这样的表示,45%的边际税率出现一个偏高的程度,并且如果一年缴的这么多的个人所得税,但是自己却没有在教育和医疗方面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所以说,针对目前这种情况,身边的一些较好的人才选择去其它的国家进行发展,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由于个人所得税相对来说比较高,但是自己却没有得到相配套的社会福利。
针对这样的情况,我国正在建立一个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体制,通过相应的增加教育房贷利息抵扣来改变目前这一种个税的情况。根据财政部原部长在两会上进行表示,综合与分类相组合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了国务院,按照计划将会在今年提交到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其实对于这一个个税改革方案来说,个税的改革方案总的想法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通过适时地增加教育养老房贷的利息等专项扣除项目。
其实早在2011年的时候,财政部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的结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原来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七级,并且对级距作了一个相对的调整,取消了15%和40%的两档税率,并且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这一个改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低工资所得税的赋税负担。并且同时财政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并将当时所适用的40%的税率的应纳所得税额一定程度上也并入了45%的税率,相应的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对于这次的调整来说,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级距如何进行调整,并没有一个详细的表示。针对目前这一个税率的情况,专家进行表示,当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较多边际税率过高为45%,相对来说它的使用标准太低,不利于中国行高端人才。
除此之外,在一些地方的政府也会采取相应的方式来降低高端人才的个税税负,比如说一些地方政府采取的做法,一般都是将税收进行返还,还有一些公司在五年甚至十年前会采取帮高端人才,承担税负的做法,但是由于这部分的税负比较大,不少公司相应的取消了这种做法,除了一些极少数的不可替代的高端人才之外,一些海外华人与国内的员工同薪同酬,但是公司会给一些教育以及住房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