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生态保护局被判违法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首例保护荒漠草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被告苏尼特左旗生态保护局对穆瑞和采石场等9家企业非法采石采砂行为未依法履行草原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同时责令被告依法继续履行草原监管职责。
苏尼特左旗检察院发现,苏尼特左旗穆瑞和采石场等9家采石采砂企业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非法采石采砂造成草原生态环境破坏。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向苏尼特左旗生态保护局下属的草原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草原监管职责。但该执法大队始终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致使草原植被遭到破坏,一直未恢复。2016年6月30日,苏尼特左旗检察院以苏尼特左旗生态保护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庭审中,被告自认存在履职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未严格履行职责的事实,提交了其督促穆瑞和等9家采石场制定的生态治理方案及整改承诺书等证据,保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追缴未收缴罚款,根据复垦方案并借鉴专家鉴定意见,尽最大努力恢复受侵害草原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