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项目资金没了 原汉阴县林业局副局长涉挪用公款
11月2日讯,日前,记者从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木本油料分会副秘书长,陕西英才委员会副会长,陕西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会副会长,陕西省企业引资促进会副会长——王永翔口中获悉,汉阴县林业局千万退耕还林重点项目款项不知所踪!
带动汉阴县油茶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
据了解,为带动汉阴县油茶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地方经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资源经济可持续发展。2013年6月13日,陕西省林业厅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林业项目的通知”(陕林技发【2013】126号文件),文件通知中明确要求:
1、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报告。
2、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建设单位。
3、项目实施主体,示范园区内有具备建设实施能力,经营规范的产销或加工龙头企业。
4、项目建设地址:汉阴龙垭油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
5、项目建设内容,改造提升示范园区建设,生产型道路,水利灌溉,产品产地加工等设施建设及原料收购
汉阴县林业局、财政局(汉林字【2013】85号文件)、陕西省发改委、陕发改农经(2014)147号文件,及项目可行型研究报告明确了二0一一年被国家林业局认定“全国油茶产业重点企业”和“全国油茶科技示范基地”,并被安康市林业局认定为“市级山林经济示范园区”,安康市旅游局认定为“安康市旅游重点推荐产品”的陕西金籽茶油有限公司是《汉阴县龙垭现代林业油茶产业示范园区》项目实施单位,并且陕西金籽茶油有限公司与汉阴县林果技术推工作广站在2013年4月28日共同签订了《汉阴县龙垭现代林业产业油茶示范园区建设合作协议书》,约定陕西金籽茶油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的建设实施单位。
原汉阴县林业局副局长涉挪用千万公款
双方于2013年4月28日签订《汉阴县龙垭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合作建设协议书》,约定合作申报建设汉阴县龙垭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汉阴县林果枝推广工作站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审批、项目管理、业务指导、资金拨付和检查验收等;陕西金籽茶油公司为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建设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等、组织苗木调运、完成油茶造林和道路、灌溉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部分由陕西金籽茶油有限公司自筹,国家拨付补助的项目专项资金由陕西金籽茶油有限公司设立专户专款专用。项目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项目专项资金汉阴县林果技术推广站分得5%的管理费,用于项目管理、检查验收、业务指导等支出,其余资金由汉阴县林果技术推广站在项目启动后拨付陕西金籽茶油有限公司50%的建设资金,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所有资金。
上述合作建设协议签订之后,金籽茶油公司积极履行了自已的合同义务,最终,该项目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国家拨付该项目的专项资金580万元。
原汉阴县林业局局长:吴大平,汉阴县林业局副局长:刘运华,原林果技术推广站站长:刘定力,林果技术推广站站长;李康以上等人却利用职权贪污、挪用、截留重点工程项目资金,骗取、冒领、克扣侵占老百姓和企业的补助资金,在项目资金下达后,抛开法定项目实施单位陕西金籽茶油有限公司,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地址,实施单位,违反立项规定。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以及种苗造林费,违反种苗法规定点种油茶籽,栽植实生苗,以少报多等问题。采用虚开发票,虚开数量,抬高单价,虚加面积等手段骗取和侵占国家项目资金,数额巨大。不因地制宜舍近求远调运核桃树苗、油茶籽等种苗,伪造票据,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违反合同约定,直接参与实施项目,退耕还林成活及保存率达不到项目实施规划要求。联手操纵所有项目,拿企业做垫背,套取投资企业的血汗钱和项目资金,损害了企业和农民的切身利益,若农民所产的油茶籽不再有企业收购加工和利用,种植户将会受到极大的经济损失,损害了陕西金籽茶油有限公司是陕西唯一一个“全国油茶产业重点企业”和“全国油科技示范基地”的形象和利益,由于缺少专项资金,致使陕西金籽茶油有限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面临大面积的违约赔偿问题。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名举报
由于原汉阴县林业局局长吴大平等人涉嫌挪用了项目资金,导致金籽茶油公司很多为建设龙垭油茶产业示范园区的各类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迫于无奈,陕西金籽茶油有限公司企业代表人王永翔就此事向记者实名举报,望有关领导能查明情况,依法处理汉阴县林业局原局长吴大平、副局长刘运华、原林果技术推广站长刘定力、李康等人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对于此事进展,记者将持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