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官二代“肇事” 临沂六亿土地案现多重司法失责
上海官员之子,山东地方名企,成为临沂六亿土地被“盗卖”案的主角。纵观整个过程,受损港商认为临沂仲裁委、临沂中院、临沂河东区法院等机构和司法机关,存在严重“失守”,亦因此被迫检举有关责任人。
据此前媒体报道, 绰号“摇不倒”的原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姚秀发之子,姚原、姚湧(姚涌)兄弟,在借与港商洪先生合作之机,将港商名下的项目公司控股权转卖给临沂名企奥德城投,在被港商发现后,当地多个部门竟不顾“劝阻”加速办理转让。其中尤以司法部门失守为甚。律师则在一次开庭后遭到奥德城投的威胁。而港商洪先生则在向姚氏兄弟追索债权后,在香港的办公室和住宅遭到骚扰、恐吓。
“无论是仲裁委还是两级法院,都出现了非常明显的违规违法之处,这样集体性的问题,以及举报后当地迟迟不做处理,令人费解。”港商认为,临沂当地司法部门在此事中一错再错且有明显“配合演出”之嫌,疑似受到地方名企与官员之子的干预。
另有媒体报道,姚氏兄弟中姚湧曾因强奸罪被判刑,后二人一度成为上海某知名食品生产企业股东,并进军地产、新能源车、酒店等领域,但近期一系列案件显示,二人及其名下企业多因欠债不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姚氏兄弟亦被禁止出境。
“都是酒色之徒。姚湧经常出入赌场,曾借澳门高利贷数千万元,对方到香港找姚湧讨债,致使姚湧一度不敢露面。姚原则因婚外生子,导致原配出走。”港商洪先生向记者透露。
仲裁“失控”
一错再错,临沂仲裁委被指无刹车般地制造了此次事件。
最初,2015年4月10日,奥德城投利用其实际控制铭信置业公章的条件,违背铭信置业真实意思表示,伪造了铭信置业对奥德城投主张的4.05亿元及50%的违约金无异议、并同意双方在临沂仲裁委解决争议的仲裁协议。2015年5月5日,奥德城投据此向临沂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铭信置业偿还其支付给姚氏兄弟的4.05亿元股权转让款,并支付违约金2.025亿元、承担仲裁费等费用,即(2015)临仲裁字第66号案(以下简称“66号案“)。
66号案依据的是一起交易——与土地及股权均无关系的姚氏兄弟控制的上海铭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源集团”),将铭信置业75%的股权出让给奥德城投,姚氏兄弟因此获得4.05亿元,而铭信置业则是担保方。
“一个完全无关的企业,把港商控制的企业股权卖给他人,还以这个被卖股权的企业作担保,如此荒诞的事情,仲裁委本应察觉并谨慎质询才对,怎么会轻易就受理。”港方指出。
知情人透露,之所以有这次仲裁,恰因为上述股权交易出现了严重问题:毫无关系的上海铭源集团根本无法保证铭信置业股权实现变更,所以奥德城投转而希望将铭信置业名下最重要的土地拿走。
而申请仲裁后不久,港商洪先生意外发现了这次仲裁,便随即携律师赴临沂调查,并获知了大概原委。
“从合同主体来说,姚氏兄弟用上海铭源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明显的盗卖行为,本应追责,但当时仲裁即将开庭,为阻止仲裁开庭,所以首先叫停仲裁。”证据显示,洪先生随即向临沂仲裁委出函,要求关于仲裁的一切文件,均需送达指定律师处。
此外,洪先生还以法律文书郑重声明,此后向临沂仲裁委提交的任何文件仅加盖铭信置业公章而无洪先生签字,洪先生均不予认可,亦不能代表铭信置业。此举是因为此前保管铭信置业印鉴的张元钰已听命于奥德城投,且拒绝交出印鉴,造成洪先生对铭信置业公章失控的局面。
在上述沟通外,洪先生也迅速依法向临沂中院申请确认66号案仲裁协议无效临沂中院也立案受理。至此66号案被叫停。
事实上,这次仲裁确实停止了,而另一起仲裁却隐秘推进,并为临沂仲裁委带来近三百万仲裁费。
第一次的仲裁申请,在洪先生发起诉讼之后,即由奥德城投在临沂仲裁委配合下“隐秘”撤回,并承担了138万元的仲裁费。
记者获得的一份协议显示,在2015年7月7日,姚原代理铭信置业,与奥德城投、上海铭源签订《和解协议书》,约定:三方同意奥德城投所主张的股权转让款本金4.05亿元,违约金则调整为8100万元,合计4.86亿元;铭信置业分三次向奥德城投全部付清。
三方还约定,若铭信置业未按约定偿还债务,则奥德城投在本协议所放弃的1.215亿元及仲裁费用138万元,由铭信置业全部承担,即奥德城投可申请法院全额执行仲裁请求的金额6.075亿元。案号为(2015)临仲裁字第191号(以下简称“191号案“)。
在切割办理土地证后,临沂当地规划部门才开始走规划变更手续。图为变更公示仅仅出现在地块的内院里,并未上网公示。
法院“递送”
2015年7月9日,临沂仲裁委作出决定书,确定仲裁协议有效。2015年8月3日,临沂仲裁委经书面审理,作出调解书,确认了前述和解协议书的内容。
“在明知66号仲裁协议受到质疑且在诉讼,临沂仲裁委却确认191号案协议有效,还认可了姚原代理铭信置业,整个过程都没让洪先生知晓。太过荒诞!”港方认为,奥德城投之所以进行此次隐秘仲裁,恰是利用仲裁裁决一裁终局的特点,让港方撤销仲裁裁决变得异常困难。
加上奥德城投为66号案支付的138万元,临沂仲裁委两次仲裁收到了276万元费用,这是其以往年“收入“的数倍。
案卷资料显示,2015年12月,临沂市河东区法院做出裁定,将铭信置业名下未开发土地377亩,作价5.42亿元交付奥德城投,抵偿(2015)临仲裁字第191号调解书确定的相应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间似乎出现“递送”般的复杂“转手”:临沂中院立案受理奥德城投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铭源、铭信置业一案后,应奥德城投申请,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指定河东法院执行,河东法院再指定其下设的汤头法庭执行。
但这两次指定均被指严重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司法解释施行后的法律法规,未规定中级法院可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指定基层法院执行。因此,临沂中院指定河东法院执行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法发(2011)15号)规定: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行使;人民法庭可根据执行局授权执行自审案件,但应接受执行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因此,河东法院指定其下设的汤头法庭执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港方认为:“临沂中院和河东法院的有关人员之所以费尽心思运作将案件最终指定由汤头法庭执行,意在将案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以免洪建明得知后阻止该违法执行。此外,河东法院存在拒不执行案件信息公开规定、拒不执行公开司法拍卖信息的规定等明显程序违法行为。”
随后,法院要求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国土部门将铭信置业已经开发的一宗土地分割为两宗,并将分割后的未开发土地连同铭信置业名下未开发的另一宗未开发部分过户给奥德城投,而对于已开发部分,向铭信置业单独核发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显的错误也出现在这一环节中——规划变更尚未进行,土地即被切块、分别办理使用证件。当地规划部门不得不在最近“缝补”式地做出规划变更公示,但这一公示并未上网,只出现在难以被人注意到的涉事土地围墙内。
“无论是仲裁委,还是法院,均知晓其中存在巨大争议,且我们正在诉讼要求张元钰返还铭信置业印鉴,但这一切还是一错再错地发生着,而且有关部门有故意隐瞒不让洪先生知晓的故意。”港方透露,要求张元钰返还印鉴的诉讼二审,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在上海官员之子姚氏兄弟主导下,奥德紫荆城地块被指“盗卖”,临沂地方纳税大户奥德城投则从受损者变为港商指责对象。
集体失声
与上述多部门行动迅速形成明显对比的是,记者在采访时却遭遇当地集体失声。律师则在一次开庭后,被奥德城投人员提醒最好连夜离开临沂,主审法官为此还派法院工作人员将铭信置业律师送到法院大门口。
临沂仲裁委业务科长刘伟,在两次仲裁案中均直接负责,但当记者在上班时间前往其办公室,正在吃螃蟹的刘伟却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而临沂仲裁委的一位女负责人,更以涉及企业秘密为由拒绝采访。
“媒体已经曝光两次仲裁中的诸多细节,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委究竟在维护谁的秘密?”此前,港方曾请求临沂仲裁委准许阅卷,一度遭推脱、拖延。
临沂国土部门则以“不知道谁在管理办理手续文件”为由,拒绝解释一块完整土地为何在并无规划变更的情况下,被切割分别办理证件。
“奥德城投在向姚氏兄弟购买铭信置业的股权之前,未对铭信置业的股权结构做尽职调查。其实,只要稍作调查,负债累累的姚氏兄弟已足以引起奥德的谨慎。“港商洪先生说。
“从我后来了解的情况看,2014年12月底,由于已向姚氏兄弟支付了4.05亿元股权转让款,但迟迟未取得铭信置业75%股权,奥德集团董事长林凡连起疑心,多次催促姚氏兄弟履约,姚原不得己陪同奥德高级顾问朱崇利及办公室主任张亚青到香港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到了香港律师楼,才知道真相,原来是受骗了,朱崇利一行回来后,据实向林凡连汇报,奥德城投遂向临沂公安报案。”
“2015年1月初,林凡连亲自陪同临沂河东区公安经侦队的二位警官来上海西郊宾馆向港方代表胡先生了解銘信置业的股权结构等情况。林凡连在上海了解真相后,曾破口大骂。林总被骗,临沂地产圈几乎都知道。但彼时姚家兄弟负债累累,早就上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奥德显然难以向姚家兄弟追回股权转让款。为了挽回面子和损失,林凡连和林波转而打起了铭信置业名下优质土地资产的主意,这就是奥德城投作为被害人,却不惜违法侵害无辜的第三人铭信置业合法权益的背景。”港商洪先生说。
港方分析认为,奥德城投在尝试报案无果后,先是计划利用自己在临沂的巨大影响力,直接通过66号案仲裁和法院强执拿到铭信置业土地,但未料到被洪先生意外获悉并依法阻止。奥德城投不得已又启动191号案,与姚氏兄弟联手,以获得土地。“地方名企被姚氏兄弟拿走4.05亿元,却无法获得任何东西,所以姚氏兄弟配合拿地,显然求之不得。”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看似在整个事件中颇为无辜的奥德城投,是临沂纳税大户奥德集团旗下的房地产开发平台,奥德集团在当地实力惊人,燃气、地产、金融三大板块亦成绩斐然。除了山东大本营外,更在东北、新疆、广西等地有布局。奥德城投的法定代表人林波,是奥德集团董事长林凡连的侄子,系山东省人大代表。
“仲裁、法院、国土等部门配合如此紧密,与奥德集团作为临沂纳税大户有没有直接关系?我希望临沂能给出答案,否则,港方将不得不采取更多措施。”港商洪先生说。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