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透明度:四川最好,西藏与宁夏排名垫底
政府采购透明度:四川最好,西藏与宁夏排名垫底——中国首个《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报告》发布
文/李微敖
“中央批量集中采购2015年7月成交的高配产品型号为ThinkCentre M8500T-D231,成交价格为每台4530元。同期北京2015年7月协议供货低配产品的价格为每台4930元,出现了高配比低配价格低的倒挂现象。而同期,浙江协议供货入围产品ThinkCentre M6500t的协议供货价为5414元/台,同样是配置低但价格高。”
2016年11月1日,中国首个《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由中国社科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与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正式发布。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标志着中国政府采购步入迅猛发展的阶段。来自财政部国库司发布的信息显示:2002年,全国政府采购的规模为1009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6%;而到了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21070.5亿元,首次突破2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765.2亿元,增长21.8%,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更是达到了12%。
中国社科院的这一《报告》认为,“成交价格一直是政府采购备受诟病的核心话题”,“同一货物的采购价不仅在不同区域有很大差别,即使在同一区域、同一时间,同一货物的采购价也存在很大差异,甚至屡次出现同品牌、同系列的低配置产品价格高于高配置产品的情况”————本文一开始提到的,2015年7月,中央、北京、浙江采购ThinkCentre,但价格差异较大,且“高价低配”情况突出。
这份《报告》还评估分析了3家中央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及31家省级政府、93家地市级政府的财政部门与集中采购机构,在批量集中采购模式与协议供货采购模式下公开信息以及公开投诉处理及违规处罚结果信息的情况。
评估结果显示在中央级政府采购机构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情况相对最好,而“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表现相对最差。
《报告》项目还选取了全国93家地市级政府,对其政府采购透明度予以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广州、长沙、柳州位居前三位;而吉林市、白山市、阜新市、池州市、鹰潭市、儋州市、榆林市、铜川市、拉萨市、日喀则市、林芝市、银川市,这12个地市得分均为“0”,排名垫底。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专家田禾,对腾讯财经表示:“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收入,或是需要由财政资金进行偿还的公共借款,从根本上,讲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因此,这些经费是如何使用的,必须向社会作出充分的说明。这也是防止政府采购过程中滋生腐败所必需的。同时,政府采购本身具有公共政策功能,如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活跃市场经济以及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等,这些功能的实现也需要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此也作出了明文规定。
对于当前政府采购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田禾研究员认为,其中重要的对策之一就是,“大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这需要不断提升我们各级行政机关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认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并加强社会评议与监督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