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杠杠率不应“一刀切”也不会“一刀切”
央广网北京10月27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有序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证监会、保监会、最高法院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在国务院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的职责包括:研究拟定《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试点;研究确定降杠杆的具体政策,组织协调实施降杠杆相关支持政策和监管政策;跟踪分析研究非金融企业债务问题并提出建议;开展降杠杆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推动依法惩处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确保降杠杆不偏离市场化、法治化轨道;负责就降杠杆问题与地方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引导地方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指导地方做好相关支持和协调工作;建立降杠杆信息收集和报送机制,组织对降杠杆政策的效果评估;组织协调降杠杆相关舆论引导工作,适时适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降杠杆是一项“减法”改革,阵痛难免,而且可能阵痛相当剧烈。“杠杆是一把‘双刃剑’,适度的杠杆对经济有益,但如果杠杆率过高,债务增长过快,杠杆反而会拖累经济发展”
在国务院刚刚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这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去杠杆”任务的重要文件后,又迅速成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体现的是国家层面加速推进稳而有序降杠杆的决心。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说,去杠杆不是简单降低所有企业的杠杆率。在这个问题上,《意见》没有搞“一刀切”,也不会搞“一刀切”。去杠杆是一个过程,在一定意义上是先稳后降。但是高杠杆的形成是历史的、长期的过程,“病去如抽丝”,想去掉并没有那么容易,要逐步、渐进的去,才能使整体杠杆率平稳落地。
关于这个话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所长匡贤明做出了分析点评:
匡贤明: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在这个时候,“去杠杆”是一个各方关注的问题,应当说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不可能没有杠杆,但是也不能出现高杠杆。现在我们的问题在于杠杆率过高,尤其是现在经济相对来说增长比较平缓的情况下,一些高杠杆的企业经营困难,甚至有可能出现经营收入无法弥补债务支出的情况,使得我们的经济风险在进一步加大。在这种情况下,这段时间以来,高杠杆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在我看来,去杠杆不是一个简单的宏观经济总量问题,它涉及到一个体制机制建设的问题。既然不是一个总量问题,所以就不存在要“一刀切”的情况。在我们看来,去杠杆核心的问题是要解决在政策调整中加快破解产生高杠杆的机制的问题。我觉得这是国务院成立部际联席会议的一个根本初衷。就好比我们现在可以采取一些行政手段来去杠杆,但是如果背后的一个根源没有找到、没有清除,可能暂时“退烧”了,过两年杠杆率又升上来。
在联席会议制度里面,我觉得有几点非常重要,也就是所提到的重点任务,不仅仅是短期内的一些工作,我个人认为它更涉及到一些中长期的体制机制的问题。
比如涉及到债转股的问题、监管体制的问题、诚信体系建设的问题,这些改革和举措的目的肯定不是“一刀切”的,我认为它的根本目的在于构建我们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非常良好的环境。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成立这个具有顶层协调意义上的联席会议制度,应该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举措。
第二点,在去杠杆的时候,也需要考虑一个速度的问题。在同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交流的时候,他们有个担心,就是说去杠杆的过程中会不会触发某些潜在的金融风险。我觉得这个可能要分两个角度来看。第一,对于市场中的一些高杠杆的企业,确实没有市场前景或者曾经有过某些不良行为,也就是此次意见所说的负面清单中的三类企业。对于这类企业,应该说不是个去杠杆的问题,而是要退出市场,如果不退出、不淘汰可能风险更大。另一类就是一些具有市场前景、有很好的发展空间、转型升级的前景比较好的企业,对这样企业我们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稳步推进它降低杠杆,甚至降低它的债务成本。对企业来说,可能去杠杆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总的需求,但是如果去杠杆过缓,那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也会引发一些问题。这就需要对改革速度有一个把握和判断。所谓稳妥,我个人的理解是对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去杠杆是可以加快推进的。而对于一些问题比较复杂、条件还不太具备的,可能需要做好一些技术工作,在“稳”的基础上推进去杠杆。我觉得这对联席会议制度来说可能是一个比较大的考验。
第三个,在去杠杆的过程中,核心还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国务院出台的意见里讲的非常清楚,就是我们去杠杆要发挥市场作用,也就是说企业是否去杠杆、如何去杠杆,应该更多的依靠市场主体去判断。其中比较复杂的,是关于某些国有企业去杠杆,因为它们享受着某种形式的信用担保,所以在加杠杆的时候它们相对来说比较积极,而在去杠杆的时候某些地方政府往往会以各种名义来进行补救,甚至出台一些自救的办法,可能会引起一些市场主体的不满。对于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可能需要严格按照去杠杆的思路,该退出市场的就要退出市场。地方政府在在去杠杆方面的作用可能不在于出台一个具体的方案,而是要做好社会保障,更好的消化这些下岗的工人。对于国家层面来说,去杠杆的核心应该在于守住突发的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并做好相应的预案。在这个基础上,按照意见的要求,更加充分的发挥市场的作用,同时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所以当我们谈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时候,可能在去杠杆的过程中,我们要改变当前的增长方式,推进我们的经济转型,一定要消除我们产生高杠杆的根源。这就要求我们在去杠杆的过程中,把去杠杆融入到我们现在正在推进的经济转型中去。我觉得这可能是协调小组所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
我个人的总的判断是,对于去杠杆来说,这次成立的联席会议制度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我个人预期它应该会产生一些比较好的效果,但是也会面临实际经济生活中的一些挑战,需要做好精心的准备和研究,然后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