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回应医保基金收不抵支:存在误读 可以保证支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10月25日10:00在西院(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216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第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
以下是实录:
中国青年报记者:
之前看到这么一个新闻,有媒体报道,有6个地区医保基金收支不抵,压力渐增,呼吁新的支付方式,这个呼声再起,请您回应一下是否有这个事情?谢谢。
李忠:
我们也注意到了前一阵媒体对于部分地区,说是6个省市医保基金所谓支付额不足半年的事情进行了报道。要说这个问题,首先和大家讨论一下为什么要有这么一个医保支付的标准。大家都知道,医疗保险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其中一个难点就是要保证统筹基金的平稳运行。我们国家医疗保险是实行的现收现付制度,在基金管理上有一个原则,就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这个“略有结余”到底应该结余多少是合适的呢?我们在新医改推进以来,针对当时部分地区结余有的偏多、有的不足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基金适当结余的指导性标准,就是说,把统筹基金结余的多少来作为判断医疗保险运行状况的核心指标。当时的数据是这样的,大家也可以查到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里面讲到统筹基金的结余标准一般是要控制在6-9个月的支付水平,如果这个支付水平高于15个月,我们就认为它是结余过多的状态,如果低于3个月就认为是结余不足的状态。对于医保基金统筹结余来说,过多或过少都是不利于基金的安全和效率的。
正是有了这样一个标准,各地就有所遵循,当然这个标准的达到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不是说昨天结余20个月,今天就突然降到了9个月,或者去年还是不足3个月,今天就变到6个月,这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注意到了关于6个省基金结余的报道,这里有一个误读,就是这里计算方法的问题,我们讲统筹基金结余可支付6-9个月,这里面其中一个比数就是都拿统筹基金来做分子和分母,而部分媒体可能解读为把个人账户支出也作为支出标准计算,所以算出来会有所误差。我们根据计算标准和6个省区核实,其实只有天津是目前不在6-9个月的标准,其他北京、湖北、贵州、重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五个地方按照关于统筹基金可支付月数的计算方法目前都在基金6-9个月的合理支付范围内。通过我们对统筹基金结余标准和6个省具体的分析,可以看出我们目前医保基金可以保证支付的,基金运行也是总体平稳的。至于医保基金的总体平稳,我还有一个数据可以给大家,1-9月份,医保基金收入是9266亿,支出是7341亿,其中这里面职工医保基金的收入是7257亿,支出是5846亿,其中职工医保基金的收入同比增长了12.8%,支出同比增长了10.7%。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是2009亿元,同比增长22.8%,基金支出是1495亿元,同比增长了22.6%。通过医保基金总的状况可以看出,当前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保障是没有问题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