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供养机构遇尴尬:“一床难求”同时床位又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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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供养机构遇尴尬:“一床难求”同时床位又空置

民政部今日举行发布会,公布并解读《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并答记者问。

蒋玮说,按照14号文件规定,认定特困人员后,还要对特困人员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然后才能确定救助供养标准。过去的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制度在建国以后就已经建立了,实施这么多年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整个财政保障体制也由村集体经济到乡镇三提五统,最后到财政供养,制度在不断进步,政府责任在不断强化。

蒋玮介绍,在供养方面,这些年我们对农村供养服务机构投入了很多,比如说民政部利用福彩公益金实施的“霞光计划”就是针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改造开展的。但是实际运行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非常尴尬的局面,一方面我们的床位数在增加,另一方面我们面临着“一床难求”,同时床位又在空置的问题。

“这需要我们在供养服务机构的有效的供给上进行改革”,蒋玮说。

过去对特困人员的供养方式主要取决于本人的意愿,愿意集中供养就到机构来,愿意在家的就分散供养,即一种是集中供养,一种是分散供养。现在提出一个倡导性意见,鼓励生活有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在家分散供养,而优先把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起来。

蒋玮解释,“一床难求”并不是说没有床位,而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没有床位和护理人员。对于一些想住进来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敬老院没有专业的护理人员,没有办法提供对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照料服务,所以没有办法接收,此外也限于硬件设施的限制。

所以国务院在14号文件里,专门对优化供养服务提出了一些改革的举措。下一步民政部将优先把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目前已经在一些省份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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