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将设准入制度 国务院领导已批示同意相关请示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董禹含)未来低速电动车发展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工信部日前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答复显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上报的《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国务院领导已批示同意。
低速电动车泛指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安全技术性能尚达不到现行电动汽车标准的这一类车。
据悉,“升级一批”是对于达到常规纯电动乘用车各项要求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支持其升级为常规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规范一批”就是制定相应产品技术标准,明确低速电动车产品应该满足的安全技术性能,建立健全低速电动车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以及相应的使用管理措施。“淘汰一批”就是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
低速电动车价格低廉,使用成本低,近年来在部分地区快速增长,规模持续扩大。但另一方面,生产企业未经许可进行生产,产品普遍安全性能低、质量差,驾驶人及车辆大多无证无照,其无序发展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峻挑战。此外,大量使用铅酸电池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目前,工信部提出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立项申请,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已向社会公开征求立项意见。这份公开的答复显示,相关部委对低速电动车按何种车型分类尚仍有较大分歧未达成一致意见,仍在协调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