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800公里以下航线客运票价由航空公司自主制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行。
《通知》提出,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目录,由民航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运输市场竞争状况实行动态调整,具体目录在民航局网站公布。
《通知》显示,航空公司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航线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应当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抄报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航空公司上调市场调节价航线无折扣的公布票价,原则上每航季不得超过10条航线,每条航线每航季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上述航季分为夏秋航季和冬春航季,具体起止日期由民航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