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出台措施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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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出台措施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林少丽鄞柱平聂金秀记者罗勉近日从汕头市有关方面获悉,为充分发挥汕头市上市公司在增强地方经济实力、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行业领军地位的作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壮大,汕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由市领导“一对一”挂钩联系上市公司,及时协调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奖励上市公司在该市投资扩产,优先支持该市上市公司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总部企业落户奖给予将注册地迁入汕头市的上市公司以奖励。

《措施》强调,要优化上市公司协调服务机制,全市相关管理部门围绕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规划建设、环保消防、贷款融资、政策信息等进行重点支持,建立绿色通道,健全服务机制,及时兑现落实政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支持上市公司进入园区投资拓展发展空间,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用地在“招拍挂”过程中,在不违反土地出让政策的前提下,从出让方案中设置产业类型、技术水平、产品品质、产业标准、投资强度等准入条件,给予用地指标安排。优先保障上市公司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的需要,支持上市公司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商业模式创新,发展众创空间,以“先存量、后增量”原则优先安排用地供应。

《措施》指出,汕头市将支持、帮助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形式在证券市场上实现再融资,对上市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超3000万元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按计划完成投资,投产后年新增税收300万元以上,对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建设期利息支出给予一次性50%的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注册地在汕头市以外的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入汕头市的,按总部企业落户奖给予奖励,即按当年度对地方经济直接贡献的50%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注册地在汕头市以外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汕头市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此次,汕头市政府还鼓励上市公司自主研发以及支持上市公司技术改造。《措施》指出,汕头市设立的“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等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支持引导上市公司对传统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加强对高端产业、优势产业,以及具有成长潜力,具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上市公司进行资金支持。同时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搭建“企校(院、所)”深度对接机制,推动上市公司与高校院所建立紧密的长期合作关系,将鼓励上市公司承担盛市科技重大科技专项,对上市公司申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予以优先推荐。

《措施》还提出,上市公司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省级科技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企业,其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两年内累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且累计增加缴入汕头市本级、区(县)级国库税额2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研发费用补助。对利用银行贷款的技改项目,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先进设备(生产线)、且设备购置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技改项目,对设备购置费给予5%补贴,补贴额最高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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