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交通管理和公众服务大有可为
“互联网+”交通管理和公众服务大有可为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孙正良研究员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构建“三系统、两支撑”的智能交通体系,着力推进实现先进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和规模化应用,通过持续推进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将创新打造我国智能交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
《实施方案》在城市智能交通领域明确提出了“优化城市交通需求管理,完善集指挥调度、信号控制、交通监控、交通执法、车辆管理、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和“提升自主研发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等在设备精确度、稳定性方面的技术水平”等目标,并设立“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化改造”和“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重点示范项目。这些示范项目将有力地推进交通信号灯、信号控制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化、规范化、网络化,解决目前交通信号控制设备普遍存在的网络安全问题,为未来车联网和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打好基矗同时,有效解决各地交通信息融合和集成应用、提升城市智能化应用水平,构建跨区域的交通信息共享和协同管控机制,通过与百度、高德等互联网公司的共享合作,建立基于多渠道、多种类的个性化服务信息推送技术,实现停车诱导、路况拥堵发布、执法告知推送、交通视频图像推送等便民服务。
《实施方案》在交通感知和车路协同技术领域明确提出了“规范推广车路协同技术,鼓励乘用车后装和整车厂主动安装具有电子标识、通信和主动安全功能的车载设施”,并设立了“车辆电子标识”和“基于主干公路网的汽车电子围栏”等示范工程项目。这些示范项目将有效解决目前传统的视频图像识别、感应线圈、微波检测等技术存在的号牌识读性低、交通状态感知能力差、无法辨别假套牌车辆等问题,建立基于超高频射频识别技术、可信可控的车辆电子身份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路面交通感知水平和交通流采集精度。同时,通过构建跨区域主干公路网的涉车交通安全监控体系,提升执法机关对主干公路网交通安全运行监测、重点车辆动态管控、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
《实施方案》在车联网和自动驾驶技术领域明确提出了“研发并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TE开展智能汽车示范应用”和“推进制定人车路协同(V2X)国家通信标准和设施设备接口规范”。通过示范应用,搭建面向智能交通和自动驾驶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应用的一体化公共测试平台,营造开放的智能交通技术开发、集成测试应用环境,有利于加快车辆与信号控制机、可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管控设施互通标准的制定,也有利于促进智能交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智能交通基础设施规范化、网络化和标准化,有利于解决我国车联网和自动驾驶技术应用面临的事故责任认定、汽车网络安全、汽车电子身份管理、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规范等基础性关键问题,确保社会公众出行安全和个人隐私保密,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因此,推进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的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的规范化、汽车身份和管控设施的电子化以及自动驾驶技术测试验证平台的一体化等,将成为我国发展车联网、车路协同控制、自动驾驶的基石,也是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我国智能交通发展的基赐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