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市场监管的综合性法规在粤正式实施
以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
在国务院对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后,作为全国首部也是唯一一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下称《条例》)已经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指的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记者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已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出台了配套措施。
《条例》的意义在于,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当及时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这些措施为有效加强市场监管、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广东省探索制订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采用摇号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人员负责检查。
在执法公正规范方面,广东省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部门监管工作特点,科学制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例如,广州市文化部门在学生寒暑假、重大节假日、违规经营行为高发时段和多发地区增加抽查频次。
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广东省旅游部门把随机抽查与建立全省旅游信息公示制度结合,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和处罚情况通过“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平台”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抽查的威慑力,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39个省直部门还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的工作意见》,明确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内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构建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同时,探索建立联合抽查机制,尽量减少重复检查现象。
李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