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12岁做产检女孩系遭拐卖 涉案嫌犯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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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12岁做产检女孩系遭拐卖 涉案嫌犯被刑拘

10月4日中午,徐州市泉山分局奎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徐州市中心医院,有一名12岁小女孩在一男一女陪同下做产前检查,怀疑该女孩是被拐卖的。因为医生经检查发现,这名小女孩确实已经怀孕,医学图像还显示,孕周相当于12周。女孩看起来实在太小,像还没有发育,与陪同而来的这对男女所称的20岁不符(小图)。接诊过程中,始终是两个中年人代替女孩在和医生交流,医生一边给女孩登记信息,在报告单年龄一栏打了一个问号,一边想办法做进一步了解。

随后,医生让陪同中年女子到外面等待,单独和女孩进行交流,女孩言语不清,经过反复沟通,大概了解到女孩来自西南偏远地区,没有证件能证实她的身份。这时,在诊疗区门口等待的那对男女大吵大闹,称他们就是来做孕检的,医院直接给做就行了,问那么多干吗?男的还声称要炸了医院。医院感到此事有蹊跷,于是报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将相关当事人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因语言不通,警方请来翻译后,经过交流,证实女孩确实为外籍;和女孩一起到医院做孕检的男子40多岁,是徐州市铜山区人,此人还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当晚,泉山警方将此线索移交给属地管辖权的铜山警方。

经过对这名女孩身份、到徐州经过、与陪同检查男子关系等情况的调查,徐州铜山警方初步确认,这名女孩是被拐卖的,陪同孕检的男女涉嫌犯罪。10月5日,警方正式立案侦查,并对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嫌疑人谢某(女、47岁)及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嫌疑人刘某(男、35岁)传唤审查。

10月7日,徐州铜山警方通报,谢某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依法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详细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新闻链接

未成年少女怀孕谁来负责?

1、如果男方未满十四周岁,不论女方是否自愿,则因为男方不符合《刑法》上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客观上对女方造成伤害,根据过错程度,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如果男方已满十四周岁,且明知女方未满十四周岁,无论女方是否自愿发生关系,均构成强奸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结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但同时,如果男方未满十八周岁的,根据《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减轻,同时考虑双方的自愿情节,法院也会予以从轻处理。

4、《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综合江苏公共新闻频道、

新华报业网

■辟谣

这样一则骇人听闻的新闻很多媒体在报道的时候,均配了一张女孩大肚的照片,但并没有说明图片是否当事女孩的照片,也并没有说明照片来源。而这张照片比起新闻本身更具有冲击力,引发网友大量评论与转发。但通过搜索发现,其实这张配图出自2014年7月一则女孩患肿瘤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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