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犯雷军逃亡五天频换躲藏地:被抓时正在睡觉
昨日凌晨1点,从湖北蔡甸监狱越狱120小时的诈骗犯雷军被抓获。成都商报记者独家获悉,逃亡的5天,雷军前往湖北武汉、赤壁,以及湖南岳阳等地躲藏,还多次筹钱准备外逃。最终,雷军被多部门组成的追捕小组,在湖北省赤壁市天佑小区的一远房族人家中抓获,被抓时,他正穿着内裤睡觉。
逃亡路线
1
汉阳区(武汉)
雷军24日凌晨从汉阳医院逃脱,随后在医院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向店老板借电话,店老板当时并未看出其身份
2
武昌区(武汉)
雷军稍作停留后,从汉阳区逃到了10多公里外的武昌区,这里离他的老家更近
3
神山镇(赤壁)
坐摩的、打出租……他从武昌一路逃亡到100多公里外的赤壁市神山镇藏身
4
赵李桥镇(赤壁)
感觉到警方围捕带来的压力,他认为待在一个地方并不安全,随后又躲藏到赤壁市赵李桥镇附近,这里是鄂南边陲便于逃跑
5
岳阳(湖南)
警方的追捕让他心生畏惧,他从赵李桥镇又到了临近的湖南省岳阳市境内
6
赤壁市区
随后雷军又返回湖北赤壁,最终在一个远亲的家中被抓获
被抓时身着内裤、正在睡觉
29日凌晨1点03分,从湖北蔡甸监狱越狱的罪犯雷军被抓获,9月24日凌晨,他在武汉汉阳医院就医期间脱逃。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在湖北省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以及武汉市、咸宁市、赤壁市公安机关等120小时的合力追捕下,雷军在湖北咸宁、赤壁地区被抓获。雷军被捕地距武汉100多公里。
赤壁市也是雷军的老家,他的父母、亲属在此居住。目前,具体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暂未对外公布细节。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曾介绍,该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蔡甸监狱,检察机关和法律监督机构也介入调查此事。
据成都商报记者独家获悉。追捕人员侦查到,雷军在赤壁市天佑小区的一远房族人家中。被抓时,他身着内裤,正在睡觉,直到3名警察将其按住,他才从睡梦中惊醒。
成都商报独家获悉其逃亡轨迹
他这样跑路/
待在一个地方不安全
多次变换藏身的地点
目前,相关部门暂未公布雷军逃脱及警方抓捕其细节。成都商报记者从一位接近警方的人士处独家获悉,雷军于24日凌晨从武汉汉阳医院逃脱,他首先想到的是同外界联系,获得帮助。逃脱后不久,在医院附近的一家快餐店,雷军向店老板借过电话,并拨打了几个号码。店老板当时并未看出其身份。
武汉汉阳医院是紧邻蔡甸监狱的一所大型综合医院,也是司法机关的定点医院之一。雷军稍作停留后,就从武汉市汉阳区逃到了10多公里外的武昌区,这里也离他的老家更近。然后,他一直向老家湖北赤壁市方向逃窜。沿途,他坐过摩的,打过出租车,也乘坐过其他交通工具。
他从武昌一路逃亡100多公里藏在赤壁市的神山镇,该镇地域广阔,有山有水,野外非常利于人的隐藏和生存。因感觉到警方围捕带来的压力,他认为待在一个地方并不安全。随后,他多次变换藏身地点,凭借对当地地形的熟悉,他又躲藏到赤壁市赵李桥镇附近。赵李桥镇地处鄂南边陲,与湖南省临湘市接壤,素有“一脚踏两省,鸡鸣闻三镇”之称。东靠湖北崇阳县城40公里,南距湖南岳阳市80公里,便于雷军向外地逃跑。
逃亡的5天,雷军未敢停下脚步,警方的追捕,让他心生畏惧。他从赵李桥镇又到了临近的湖南省岳阳市境内,随后又返回湖北赤壁。29日凌晨1点03分被抓时,雷军正躺在赤壁市天佑小区的一户人家的床上。这是当地的一个老小区,户主也姓雷,和雷军没有直接亲属关系,属于同族远亲。
他如此筹钱/
给妹妹打电话被拒绝
向牢友家属借钱无果
逃跑过程中,雷军身上有一些现金,但暂不清楚这些现金的来源。逃脱后,雷军首先想到的也是筹集资金,准备外逃。他曾给他的妹妹打过电话借钱,被他的妹妹拒绝,并劝他赶紧自首。但雷军并未理睬,直接挂断了电话。因缺少逃跑经费,越狱后的雷军并没有选择低调,他多次与人联系,筹措钱物。随后,雷军又给一位牢友的家属等人打电话借钱,但同样被拒。
雷军是湖北省赤壁市人,身高181cm,体重75公斤左右,中等体型。9月19日,在湖北省蔡甸监狱服刑的雷军因肾病转诊汉阳医院,手术后正处于康复期间,于9月24日凌晨2点,从汉阳医院4楼泌尿外科逃走。
有媒体报道,事后,警方查询医院监控,该时段在泌尿科所在大楼一楼大厅未能看到雷军的身影,查询医院室外监控也未发现雷军身影。医院工作人员介绍,平时有两三名狱警看护雷军。
其脱逃时,仍身穿监狱配发的土灰色圆领囚服,后背有竖条纹囚服标志。但知情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应该在逃脱后很快就换下了囚服。
2010年,雷军因合同诈骗罪,被赤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万元,今年7月1日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刑期至2020年4月25日止。之前的判决书显示,雷军曾多次入狱。有媒体称,其有逃脱前科。
在赤壁市公安局大门外,仍有该局于9月28日发出的悬赏协查通告,其中表述: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服刑罪犯雷军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人民币五万元奖励,并对提供线索人员严格保密。对包庇、隐瞒不报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