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1924亿
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发改委和住建部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总投资约1924亿元。
意见稿提出了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建立回收新模式、加大存量治理力度、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六大主要任务。
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4万吨/日。
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要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距县城较近交通便利的建制镇要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
到2020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垃圾得到有效分类,30%的城镇餐厨垃圾经分类收运后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