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电子数据成证据 关注电子证据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规定明确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该规定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业内认为,电子数据取证、存证方面的服务具有工具特性,因此很多互联网应用(尤其是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的垂直应用)需要配置。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和信用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随着电子证据在各类案件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电子数据的取证需求也快速增长,相关公司的社会属性和商业价值将逐步得到体现。
美亚柏科:是国内目前电子数据取证行业唯一的上市公司,是国内电子数据取证领域的龙头企业,主要服务各级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
东方网力:今年定增项目包括智能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在内的执法记录系统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