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进行时:交易中心股份制破局 机构独立性成焦点
和国家电网在其他省份成立的电力中心不同,5月11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工商注册的4个月之后,9月14日才在太原举行了揭牌仪式。
根据股权结构,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持股70%,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华能集团、同煤漳泽电力、晋能电力和太钢集团各持股5%。山西电力交易中心的股权争议,以发用电企业持股30%尘埃落定。
然而,在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从工商注册到揭牌期间,曾因为之前电网欲独资组建交易中心,不符合《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引中央改革办督察组赴山西督办电改,其间各方利益博弈暗潮涌动。
同样在本月初,重庆电力交易中心也挂牌成立,国网持股70%,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地方能源企业及第三方机构持股30%。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国网公司成立的27家电力交易中心均为国网独资。显然,股份制改造破局成为本轮电改的重要“突破点”。
“已经出现股权多元化的电力交易中心,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较为强势,对于推进电改的诉求更迫切。”在一位参与电力改革的专家看来:尽管多数省份对国网独资电力交易中心一事都是“得过且过”,并没有提出太多异议,但国家层面对于国网独资并不认可,预计后期还有部分省份将对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博弈还在继续。
电力中心股份制改造破局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看到,虽然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揭牌并宣布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但是工商资料还没有进行更新。截至9月23日,该交易中心还是5月份的相关资料,股权结构仍是国网山西电力公司持股100%。
今年上半年以来,随着北京和广州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之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先后成立了30余家省级电力交易中心。
根据3月11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批复的《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要求“成立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但5月份国家电网成立的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仍是100%控股,直接“打脸”上述方案,也引发了各方的关注。
6月15日,中央改革办督察组在山西召开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对山西电改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人士称,将尽快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批复的意见,组建山西电力交易机构。
8月18日,山西省经信委向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华能集团、同煤集团、晋能集团和太钢集团发了意见函,征询这些企业是否愿意参与以及愿出资的额度。并最终定下来这6家企业各持股5%的结构。
而在位于中国西南的重庆,9月1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这也是一家极为坎坷的电力交易中心。最终,国网重庆电力出资70%,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作为第三方机构,代表政府出资11%;重庆市能投集团出资4%,华能国际电力、重庆渝能集团、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神华神东电力、两江长兴电力公司分别出资3%。
这其中,两江长兴电力公司是重庆最早成立的三家售电公司之一,曾要求获得售电结算权,但国网并没有做出让步。
重庆和山西这两家出现变局的电力交易中心,此前都因为股权问题没有挂牌,而结果最终以国网让出了30%的股权做了了结。
一位电改专家认为,电力交易中心控股权的争夺,主要归结为结算权及现金流的争夺。2016年的《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中,国家电网的营业收入全球第二,仅次于沃尔玛。而电网企业巨额营业收入主要是靠全国上万亿元的电费支撑。而在电改中,如果售电公司掌握了结算权,电网企业则成为售电市场的下游环节。巨大的现金流断裂,电网企业进行大规模投资、建设的“生命线”恐将收到直接影响。
区域交易中心
同样的博弈也发生在区域性电力市场。
8月23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河北北部电网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已在7月15日挂牌成立,首批拟参加直接交易的用户为133家,其中发电企业15家。
而据知情人士称,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计划叫停河北北网开展直接交易,原因在于这一做法或阻碍了京津唐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
7月底,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发布《京津唐电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要求各市场成员按照规则开展京津唐电网直接交易,建立统一的电力交易平台,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具备开展集中竞价交易的条件。
“京津唐电力直接交易规则直接印发,并没有征求国网的意见。”一位电力知情人士称,这一文件公布后,国网相关负责人“如坐针毡”。因为此前在华北片区,国家电网在4月刚刚成立了天津电力交易中心,7月成立了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和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如果华北地区的电力格局生变,一些已存在的交易机构只能将出现归并和调整。
7月19日,国家能源局曾在《关于做好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到,要结合京津冀地区实际,按照股份制模式,以具备同步开展中长期和现货交易能力为基本要求,提出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及章程。组建方案也要明确业务范围、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部门,清晰界定本电力交易机构与相关电力调度机构等的关系,9月底前将上报国家能源局。
在一位电改专家看来,之所以会出现分歧,主要在于京津冀电力市场提出要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而现货交易是日前、实时市场,和电网的安全运行紧密相关,所以只能由一个电力交易机构定规则。在此情况下,天津、首都和冀北交易中心都不能做电力现货交易,只能由京津冀统一市场来进行。
“不同于其他地方国网能独资或控股70%,京津冀电力交易中心电网占比将降低,可能只有30%。”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作为第一个进行电改区域电力市场,国家层面寄予了更高期望,希望股权结构更加多元化。
市场管理委员亦是核心
尽管在此轮电力交易中心建设中,国网看似做了“让步”,但是不可忽视电网企业仍然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即使是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的初步方案中,电网企业也是单一最大股东,任意3个参股单位股权份额合计不超过50%。
此前电改前两大电网都有着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关业务,其中国家电网就叫交易中心,而南方电网为市场部。显然,本轮电改建设电力交易机构,两大电网有着先天的人力、技术和资金优势。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此前在“9号文”的多次修订中,都没有提及电网企业可以成立售电公司的说法,直到专家提交的最后一版修改稿中也是如此。但是最终公布的配套文件却出现“翻盘”:电网企业明确成为三类售电公司之一。
这就带来问题——既然电网可以成立售电公司,如果电网独资电力交易中心,就会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
“比如广东的电力竞价交易,如果售电公司知道底牌,那将会对规则和结果产生巨大影响。”一位售电公司人士认为,在电力交易中,交易中心的独立性至关重要,电网不独资、不实现绝对控股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状态。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认为,多地进行的电力交易中心股权多元化改造,主要是地方担心独资不利于交易机构的公平运行。但是,现在交易机构被定义为非盈利单位,股权结构不会对交易中心的公平、公正起到作用,也就是说电网是否独资或控股交易中心并不是重点。
曾鸣表示,交易中心应该如何监管是最为关键的问题,以交易中心结伴而生的市场管理委员会能否起到实际有效的监管作用。
8月25日,广州成立了首个市场管理委员会,由送电省、受电省、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交易机构、第三方等类别代表组成,初期规模28人。主要负责研究讨论交易中心章程、交易和运营规则,推荐高管,并协调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等。
“管理委员会相当对独立董事,能够提名高管的这一权力很大。”一位电改专家表示,管理委员会能够对交易中心的各种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即使电网企业能够掌握董事会,也不一定能控制住高管人选,这就给市场的运行形成了有效的监管机制。
在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揭牌后,也正在研究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而近期,山西举行了选举大会,选出11位候选人,将在山西电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正式公布。
国家能源局负责人8月底称,市场管理委员会是由各市场主体代表组成,能够反映各方意愿,有利于协调关系和调动积极性,所以不管是否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中心,只要开展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均应抓紧时间组建市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