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划定59处省级生态红线区 重点区域将严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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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划定59处省级生态红线区 重点区域将严格管控

分布在全市8个区市 重点区域将实行严格管控

昨天,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近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并通过《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会议原则同意确定我市省级生态红线区59处,其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18处、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36处、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5处。全市省级生态红线区主要分布在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8个区市。

背景

要对重点区域实行严格管控

 

据了解,我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主要是按照《山东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要求,完成我市范围内省级生态红线区的划定,编制完成《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对区域内地区限制开发、重点保护。

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主要从以下区域中划定:一是省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保护地),二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列入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名录、省级大型湖泊水库名录的区域,三是技术评价结果为重要的其他生态功能区。

此外,涉及黄海海域的生态红线划定内容和范围,按照省海洋渔业部门及省环保部门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过程

10部门历时一年联合编制

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是如何划定的?昨天,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了相关幕后信息。原来,去年8月3日起,青岛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生态红线划定领导小组和技术组,负责完成本市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工作。

生态红线划定大致分为 “识-评-落-分-合”五个关键环节。在此之前,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通过收集整理青岛市域范围内的国家、省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河流、湿地、土地利用、遥感影像等基础数据,构建1:1万的基础数据库。

识:识别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国家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等,识别全市范围内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识别全市范围内省级禁止开发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等。梳理清单和区域边界。

评:评价生态系统重要性、敏感性。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确定的技术方法,开展生态系统重要性、敏感性评价,识别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防风固沙等重要生态功能区,识别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敏感区。建立分类型的生态评价图层。

落: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将生态重要、敏感区初步落地。依据青岛市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利用规划,将青岛市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分级落地,初步划定生态重要、敏感区边界与分级级别。

分:结合法定保护区域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建立生态红线清单。在生态重要、敏感区评价与落地的基础上,衔接全市省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其他重要区域等,建立生态红线清单,明确各生态红线区域的范围、边界、保护对象。

合: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确定生态红线方案。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区划进行衔接,在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与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多规融合”。(记者 王磊江 通讯员 王诺 田建茹)

《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划定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区59处,采取“自然地理单元+主导生态功能+生态红线区”的命名方式。具体分布为:

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18处

主要分布: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等区域。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

生态系统:瞭望山片区、东石岭片区、车轮山片区3处生态系统为森林生态系统,以黑松为主,保护目标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功能为涵养调控水源。

其余15处生态系统类型为淡水生态系统—水库、河流、地下水。保护目标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5处

主要分布:崂山区、黄岛区和平度市等区域。

主要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维护。

次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

生态系统类型:森林生态系统——针叶、针阔混交、阔叶林 ,以黑松、赤松、刺槐、栎类、日本落叶松、水榆花楸为主。

保护目标: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地质遗迹和人文景观等。

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36处

主要分布: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即墨市、胶州市和莱西市等区域。

主要生态功能:土壤保持,减少水蚀和风蚀导致的土壤侵蚀。

生态系统类型:森林生态系统——针叶、针阔混交、阔叶林,以黑松、刺槐为主。

分类分级管控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生态红线划定后,将依据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和管理严格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做到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性质不转换,即生态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用地不可转换为非生态用地,生态保护的主体对象保持相对稳定。功能不降低,即生态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能够持续稳定发挥,退化生态系统功能得到不断改善。面积不减少,即生态红线区边界保持相对固定,区域面积规模不可随意减少。责任不改变,即生态红线区的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红线区共同履行监管职责。

目前,《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已按程序报送省环保厅,将由省环保厅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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