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一男子因索要百元赌资致人重伤赔偿九万又获刑
因索要300元赌资与他人起了纷争,福建漳平一男子陈某一怒之下踹了他人腹部一脚,致他人重伤二级,不仅要承担他人住院的医疗费8000元,还要支付赔偿金8万元。漳平法院12日披露,该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2015年11月6日晚,陈某与苏某等人在张某家赌博,后因苏某输了一局,拿不出300元赌资给陈某,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相互推搡拉扯,后陈某用双手拉住苏某的脚,将苏某从沙发拉到地上,并上前朝苏某腹部踩了一脚,经旁人劝说,苏某将300元给陈某。但事后没过多久,苏某开始腹痛,被陈某等人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经鉴定,苏某主要损伤为回肠系膜广泛撕裂伤并打出血,腹膜后血肿,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处罚,被告人陈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此外,被告人陈某对受害人苏某能积极采取救助措施,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