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一民事纠纷初审5年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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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一民事纠纷初审5年未审结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全国司法系统吹响了号角。以诉讼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到司法人员素质提升,严格执法为民,再到法治成为全民信仰,依法治国就会从“应然”走向“实然”。行政不当干预,司法人员综合素质弱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公正独立、高效廉洁。近日,北京西城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历经两次立案,初审长达五年至今仍未结案。

2010年11月24日,北京万年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伟业公司)与北京德弘光大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公司)签订了《德胜置业大厦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万年伟业公司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院德胜置业大厦底商总面积13360.4平米的房屋出租给德弘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011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德弘公司如逾期未按约定交纳的各项费用达50万元以上时,万年伟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此后,由于德弘公司一直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万年伟业公司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与德弘公司又签订了《会议纪要》,双方除了对《租赁合同》的相关情况进行确认外,同时约定了德弘公司必须完全按主合同和会议纪要约定期限一次满额给付房租,如有任何违约,则《租赁合同》、《会议纪要》无需通知即时终止。然而上述文件签订后,德弘公司只陆续支付租金300万元,剩余房租1400万元及违约金1000余万元迟迟不予支付(此数额仅计算至2011年10月)。

2011年8月25日,万年伟业公司向德弘公司发出解约告知函,通知终止双方的租赁合同,同时要求德弘公司支付欠缴的租金及违约金,且要求德弘公司应在5日内清退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将房屋恢复原状,如到期未对房屋的物品进行清退,则万年伟业公司将根据《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对该房屋内的遗留物自行进行处置。

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1年9月15日万年伟业公司向西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与德弘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并且要求其交还房屋、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共计一千余万元等。在本案诉讼期间,西城法院曾数次至本案诉争房屋内实地调查,确认了德弘公司确将房屋私自转租、分租等违约行为,并将其分租对象吕某、瀛柯玥公司列为本案第三人,同时告知德弘公司不得再将房屋转租、分租。然而,德弘公司再次将房屋私自分租。据悉,德弘公司为了拖延诉讼时间,继续收受房租,恶意提起管辖权异议,并在被驳回后恶意上诉。

2014年6月,西城法院以“本案给法院的压力很大,因没有审结,每年都要向北京高院汇报......”为由,要求万年伟业公司先行撤诉。万年伟业公司作为本案受害者,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从配合法院工作的角度出发,于2014年6月9日撤诉。2014年6月23日万年伟业公司再次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但此时德弘公司已被工商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德弘公司因多起民事欺诈案件败诉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已被西城法院,丰台法院等多家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西城法院第二次受理本案后,告知万年伟业公司因无法向德弘公司送达开庭传票,故需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德弘公司送达开庭传票。公告后,西城法院定于2015年5月14日开庭审理本案。2015年5月14日由于德弘公司拒不到庭应诉,本案进行了缺席审理,且庭审程序已全部走完。此后万年伟业公司曾多次向西城法院询问该案何时能审结?却一直得不到明确答复。2015年11月,西城法院突然通知万年伟业公司德弘公司已联系该院,故本案需再次开庭。万年伟业公司万般无奈下只得应法院的要求于2015年11月 27再次参加了本案庭审,庭审过程中德弘公司的代理律师再次故伎重演,以各种方式干扰,拖延本案审理。

本次庭审结束后,西城法院主审法官李某再次明确告知万年伟业公司,本案由于需要向院领导请示,审结的时间不能确定。对此,万年伟业公司感到万般无奈。

称可继续拖3年

德弘公司被注销后,又陆续成立了北京万佳鸿科投资有限公司等联壳公司,其中负责人王某自称和西城法院某领导关系好,谁也奈何不了,还可以继续拖延3年再结案。

这一原本法律关系清晰,事实简单清楚的案件,在长达五年的时间内历经两次立案,近十次开庭而没有得到一审的审理结果。是否存在的案外干扰因素呢?对此万年伟业公司感到疑惑重重。

最后万年伟业公司表示,希望北京高院领关注此案,督促西城法院依法尽快结案,使其正常合法经营的公司能够继续生存下去。案件进展媒体将会继续关注(记者 张明 刘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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