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21人杀害矿友骗赔案:"盲井"5主犯被执行死刑
记者今天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对邯郸21人杀害矿友骗赔案主犯张伟兰、赵俊、张成勇、徐城德、闫仕勇等五人执行死刑。
2014年8月7日,邯郸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伟兰、赵俊、张成勇、徐城德、闫仕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张伟兰、赵俊、张成勇、徐城德、闫仕勇等提出上诉。河北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5年5月12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伟兰组织、策划、纠集他人故意杀人四起,致四人死亡,诈骗赔偿金,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最为突出。赵俊积极实施、参与共同故意杀人四起,致四人死亡,其中直接实施对被害人的加害行为三起,系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突出主犯。张成勇积极实施、参与共同故意杀人四起,致四人死亡,其中直接实施对被害人的加害行为二起,系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突出的主犯。徐城德积极实施共同故意杀人二起,致二人死亡,且均直接对被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系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突出的主犯,虽有立功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闫仕勇积极实施、参与共同故意杀人三起,致三人死亡,其中直接或参与实施对被害人的加害行为二起,系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突出的主犯。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伟兰、赵俊、张成勇、徐城德、闫仕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